港聞
警箍頸案 醫生:急性外力可致頸椎移位

【明報專訊】的士司機2012年疑遭警員箍頸癱瘓近一個月後不治,死因庭昨繼續研訊。伊利沙伯醫院時任骨科醫生黃振江供稱,當時事主頸椎第五及六節移位,會永久影響四肢活動,而急性外力可造成頸椎移位。警員一方提問,黃為事主施行顱骨牽引術,能否完全排除過程中不會對事主神經造成新損傷;黃稱顱骨牽引術屬「世界性」且安全做法,在追問下他同意無法完全排除相關風險。
被追問或手術致傷
稱安全但無法「完全排除」
為事主陳輝旺(65歲)個案撰寫醫事報告的黃振江作供,他解讀相關報告稱,事主2012年11月13日出現頸痛及四肢乏力,主診的內科醫生遂諮詢骨科醫生意見。黃同日為事主診治,當時事主肩部及上臂的肌力只能做平移動作,下肢完全無力,胸椎以下失去觸覺,經磁力共振掃描發現頸椎第五及六節移位,成因可以是受到急性外力。
黃表示,他為事主施行顱骨牽引術,讓事主兩個頸椎關節復位,但發現其頸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雖然可施手術取走椎間盤,但事主患冠狀動脈症候群,手術會對心臟有風險,故黃採取保守治療,利用頭環穩定事主頭頸。
陪審員提問,事主頸椎關節移位會否有即時痛楚?黃稱理論上有即時痛楚,除非患者處於神志不清狀態,例如醉酒或頭部受傷,會令其感受不到痛楚。陪審員又問頸椎壓迫神經對於肌力的影響,黃稱通常肌力會即時受影響。
代表警員林偉榮的大律師提問,病人牌板顯示,事主入院後曾投訴前額擦損、小腿疼痛及周身肌肉痛,但若事主頸椎關節移位,理應會優先投訴頸痛而非擦傷等事。黃回答,事主聲稱的「周身痛」有可能包含頸痛,而且小腿疼痛可暗示頸椎受損,令神經「由頭痛到落腳」。
林一方繼續提問,黃診治事主的前一日,另一名醫生評估事主的肌力為能抵抗重力;黃稱,事主於該次評估無法取得滿分,已顯示肌力出現問題。林一方又問,顱骨牽引術是藉外力以「拉直」事主頸項,但能否完全排除過程中不會弄傷事主神經;黃稱,該術是慢慢牽引事主頸項,屬世界性做法,可理解為安全做法,並稱「如果要完全排除,冇人可以講到」,在追問下黃同意無法完全排除風險。黃作供未完,研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477/13】
(死因研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