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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荃灣葵青拘兩白牌車司機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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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今日(23日)打擊「白牌車」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於荃灣及葵青區截獲兩輛私家車,並拘捕兩名分別56及66歲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七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涉案兩私家車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廖偉倫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判罰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