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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遭警箍頸後癱瘓亡 骨科醫生稱有急性外力造成事主頸椎關節移位 (14:53)

的士司機2012年疑遭警員箍頸後癱瘓近一個月後不治,死因庭今日(23日)繼續展開研訊。伊院時任骨科醫生黃振江供稱,當時事主頸椎第五及六節出現移位,會永久影響其四肢活動,而急性外力可以造成頸椎關節移位。黃指當病人的頸椎移位,理論上有即時痛楚,但如果病人不清醒,可能感受不到頸痛。
伊利沙伯醫院時任骨科醫生黃振江作供,他為事主陳輝旺(65歲)個案撰寫醫事報告。黃解讀相關報告,指他於2012年11月13日為事主診治,當時事主的肩部及上臂的肌力只能做平移動作,下肢完全無力,胸椎以下失去觸覺,經磁力共振掃描後發現其頸椎第五及六節出現移位,可能的成因是受到急性外力。
黃表示,他為事主施行顱骨牽引術,成功讓事主的兩個頸椎關節復位,但是發現其頸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雖然可施手術取走其椎間盤,但是事主患冠狀動脈症候群,手術會對心臟有風險,於是黃採用保守治療,利用頭環穩定事主頭頸。
陪審員提問,事主頸椎關節移位會否有即時病楚。黃表示,理論上有即時痛楚,除非患者處於神志不清醒的狀態,例如醉酒或頭部受傷,或令其感受不到痛楚;陪審員又問,頸椎壓迫神經對於肌力的影響。黃稱,通常肌力會即時受影響。
代表警員林偉榮的大律師提問,指病人牌板顯示,事主入院後曾投訴他的前額擦損、小腿疼痛,及周身肌肉痛,但如果事主出現頸椎關節移位,他理應會優先投訴頸部痛楚而非擦傷等事。黃回答,事主聲稱的「周身痛」有機會包含頸痛,而且小腿疼痛可暗示頸椎受損,令神經「由頭痛到落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