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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投訴 何俊仁釘牌3月

【明報專訊】正還押的前支聯會主席何俊仁早前就3宗煽惑非法集結案認罪罪成,律師紀律審裁組上月裁定對何的投訴屬實,決定暫時吊銷何俊仁律師執業資格3個月及予以譴責,同時何一方要支付約18.7萬元相關程序費用。
翻查資料,何俊仁自2021年就非法集結案服刑,根據律師會刊物《香港律師》提及,何自2022年1月起不再出任其律師樓合伙人。據悉他及後無再申請執業證書。
根據昨日刊出的政府憲報公告,何俊仁被投訴涉及多宗煽惑未經批准集結定罪,違反《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即未有恰當規範言行並以可能令行業聲譽受損方式的行事;以及作出與律師身分不符行為,違反普通法,因而損害誠信及行業聲譽。律師紀律審裁組5月裁定對何的投訴屬實,並決定予以譴責,5月中暫時吊銷律師執業資格3個月。審裁組同時命令,何俊仁須在9月底前向作出投訴的申訴人、檢控員及審裁組書記支付開支及墊支費用。裁決6月中送交司法常務官存檔,律師會的審裁處裁決網頁未更新資料。
律師會回覆本報確認,紀律程序由該會提出。
翻查資料,何俊仁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除了2019年「8.18流水式集會」緩刑,其餘3宗案件——2019年10月1日灣仔集結案、同年10月九龍遊行案、2020年六四集會案,何分別認罪及判囚10至18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何目前與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今年11月開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