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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同性伴侶擬設登記制 須已外地註冊 享醫療、身後事處理權 岑子杰質疑狹隘違終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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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終審法院2023年就「岑子杰案」頒令,政府須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承認,暫緩期將於10月屆滿。政府昨日公布,建議立法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只接受「香港以外地方」註冊者,登記後可享醫療及處理身後事兩類權利。上訴人岑子杰表示,要求外地註冊對無法負擔的伴侶造成很大困難,而「醫療及身後事只是很卑微、很卑微的權利」,質疑定義過於狹隘,與終院判決牴觸。

政府昨夜交文件 今討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立法增設登記機制,要求擬登記伴侶「已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根據當地的法律,註冊有效的同性婚姻、同性民事伴侶關係或同性民事結合」。其餘5項要求分別為雙方性別相同;年滿18歲;雙方或一方為香港居民;雙方各自無任何有效的與第三方註冊的婚姻、民事伴侶關係或民事結合;以及雙方關係在「親等限制關係」以外。

終審:應賦「核心權利」 交政府「彈性」處理

終審判決另列明替代框架應賦予同性伴侶必要的「核心權利」,交政府「彈性」決定,而據昨日立法會文件,當局制訂的「核心權利」或僅限於醫療、處理身後事共兩類。醫療事宜包括醫院探親、獲取醫療資訊、參與醫療決定、器官移植等,而身後事宜則包括辨認遺體、領回遺體辦理殯葬、火化及安置骨灰等。

政制局稱,社會對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仍存在不同看法,「必須謹慎考量,並酌情作出平衡,以免造成社會分化,影響社會和諧」,認為設立登記條件既能切合實際情况和社會期望,亦保障登記人的權益及避免濫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今午將討論方案,政府稍後再向立法會提交《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供審議。

梁美芬:傳統價值黑暗一天

立法須獲立法會支持。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稱反對立法,質疑是變相承認同性婚姻,「打開『潘朵拉盒子』的缺口,對於守護傳統家庭價值是黑暗的一天」。她建議政府向法庭申請進一步暫緩執行判決,予社會更多時間討論。

上訴人岑子杰昨稱,登記條件對無法負擔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造成很大困難」,並質疑政府「以超出想像的低程度」闡述核心權利,或不符判決要求的「滿足同性伴侶的基本社會需求」。他續說,政府將醫療及身後事宜視作核心權利是好方向,惟「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其中他期望可納入在囚人士的伴侶探視權,「假設我有天被判終身監禁,我也想見到我的愛人多一點」。

岑盼諮詢同志群體

平權協會:核心權利不止生死

岑又說,政府制定框架過程中並未諮詢同志群體,盼立法會能設公聽會聆聽他們的聲音,亦促請政府定期檢視機制,擴闊權利範圍,「這條法例有很多東西牽涉社會的接受程度,如果我們的民間有進步,這條法例是不是也有檢討的空間呢?」

婚姻平權協會共同發起人邱銘諾稱,替代框架乃「非常保守的方案」,認為核心權利「不是只得生與死這麼簡單」,憂慮將會掀更多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