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高等法院昨天就運輸署拒絕向兩名有意擔任Uber司機的Tesla車主發出「出租汽車許可證」的司法覆核案下裁決,裁定車主一方勝訴,並發還交通審裁處重新考慮。Uber形容有關裁決「標誌着香港交通政策邁向現代化的重要一步」。雖然高院昨天的裁決與規管網約車並不完全等同,但筆者聽聞,政府制定的網約車規管政策的確快將出台,期望達至的士與網約車共存。立法會議員陳健波認為,網約車發牌後,政府即可對營業司機做盡職審查,大力打擊非法白牌車,相信會有利的士業界。他又建議仿效澳洲對網約車每程徵費的模式,用以補助的士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