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趙文宗:思考「公開資料」立法的未來路向——一個後人類法哲學的角度

【明報文章】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關於為「公開資料」(Access to Information)立法研究及諮詢的最後報告,雖然仍未面世,但有關諮詢文件早肯定了公眾索取政府及公營機構的資料為《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的權利,而且政府及公營機構亦應盡量主動公開資料(諮詢文件「建議1」)。當然,正如所有普世原則,豁免/例外情况一定存在,諮詢文件亦有詳細列明有關討論及建議。
群眾需要有索取及閱覽資料的權利,其中最有力的原因是:政府及公營機構的運作,需具高度透明度:當群眾可以掌握資料時,他們(若全部一直理智的話)便可以做出最合適的選擇和決定,並有效地保障自己(如私隱)。問題是,這個在7年前看似天公地道的定律推理,是否依然成立?
人類不再唯我獨尊
當科技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論述中以光速發展時,人類已自身不斷地、(似乎)無可選擇地被數字檔案化——差不多每下載一個應用程式(App),或使用一種網上服務時,我們每個人都被約化、數字化為一個密碼。次數之多、涉及範圍之大,完全超越想像及操控範圍。撫心自問:當你購買一部新手機後,你還能否記得重新運作所有Apps的密碼?會否因經常使用面容識別而忘記密碼?因此,你便會選擇重新製造密碼;但,因不可重複以往的組合,新密碼只會愈來愈複雜、愈來愈陌生、愈來愈難記。
這種經歷有3個重點:
(1)資料會累積增加——試一次密碼,失敗;問提示,又失敗;再試,又失敗。資料紀錄有增無減。再想像一下,我們以電郵溝通,會先刪除以往不關事的對話才傳送新電郵嗎?當然不(尤其心急的時候)。自然結果便是,我們的電郵郵箱比以往更迅速爆滿。政府及公營機構面對的問題更大——為了保安問題,他們有時甚至需存紙張副本。大家可想像這是一個規模多大的工程嗎?
(2)由於在今天網絡世界我們太容易提問,反而不會用腦記下資料(如個人密碼);甚至未必知道確實需要什麼資料,就「問咗先,睇吓有啲乜嘢彈出嚟再諗」。不要看輕這些小動作,每一次都留下「數字足印」,會令資料存量幾何級數上升。
(3)人類的主體因世界數字化被蠶食弱化,我們的生活日常已被一連串已逐漸遺忘的密碼控制。最諷刺的是,由於保安理由,密碼不可能是全由用戶選擇。簡單地講,我們不能全然控制科技,反而科技已不知不覺間愈來愈操控我們的生活。「我們獲得資料愈多,便愈能夠做出好決定」,已淪為一種幻想(fantasy),只是用來企圖掩飾科技與資本主義結合並已相當大程度替我們決定如何生活。簡言之,我們已不知不覺活在「後人類」(posthuman)時代——人類不再是地球的唯一主人。
科技可否也要求人類公開資料
按Nietzsche’s Posthumanism一書所述,劃時代的創新科技,逼令我們重新審視「人類」的定義,人類因主體弱化不再是地球最重要的生物(頁1、13、102)。作者Landgraf直言,人類無法有效面對科技帶來的所有挑戰。
以香港為例,由最簡單如應否在公車上開大擴音器看片集,到法庭應否容讓審訊網上直播,我們都缺乏深入具批判性的反思及討論。原因簡單:就是我們懶於面對自己能力的局限,無暇於重建人與人之間的互動規則(如道德),及人與科技的對話典範(如研究、發展倫理)。這也是「公開資料」立法討論10年,我們仍然疏於反省的議題。科技在這10年的衍生及成長,已不再是任意被人類使用的工具了。此刻我們已經與科技共生平排,法律應該如何應對?
又或者,展望將來,如科技已超越我們控制範圍,法律還能夠「人類本位」嗎?雖然,猶如漫畫《攻殼機動隊》主角的合成人(cyborg)還未出生,但富豪馬斯克的Neuralink卻於2024年初已經將晶片置入人腦中,令一名四肢癱瘓的病患者可以靠意志玩電腦遊戲。他是否合成人?去年巴黎奧運傳送聖火,亦有一名半身不遂、靠外骨骼走路的傳送手,他又是否合成人呢?當智能電話已實際成為我們身體一部分時,我們是否已漸變為合成人?
無可否認,科技與人類只會愈來愈緊密結合。法律又可如何處理這狀况?早前一期《錢塘法律評論》以資料法為專題,裏面一篇評論大膽提出:當人類被弱化至不再是科技的主人,而是與科技平起平坐,甚至無分彼我時,將來「公開資料」法律便須承認人類與科技擁有共同主體性,並在某程度上必須交換資料。簡言之,人類也須對科技共時並實時公開資料。
人類可否選擇「非資料化」?
法律當然要為交換資料列明種類及例外,這種做法可以改進科技之餘,同時亦會改善人類生活。再以行動不便及巴黎奧運聖火傳送者為例:科技研究需蒐集他們的生活資料,從而改變調整技術,令使用者更舒適存活,何樂不為。Landgraf坦白指出:這類交換情報,自然剝奪了人類自主性,惟科技卻可為每人提供更多、更到位的選擇(頁173)。如何處理「人類-法律」是共同體這事實,應該是法律研究的下一課題,譬如私隱、商業秘密是否需重新定義(Käll, 2017)。簡言之,人類需要一套與科技交流的禮儀(Nowotny, 2023)。
當然,人類可以選擇反抗「人類與科技的結盟」。首先,是減低弱化人類主體的速度。Landgraf就是企圖藉哲學家尼采當年面對打字機及新興傳媒帶來的哲學反思,提醒眾生:人類須在依賴科技之餘,也要自強、成長,不斷生成能動性,才可有機會與科技平起平坐(頁119、165)。比方說,用手機地圖時,是否在尋找到達目的地快速路線之餘,也可憑自己觀察一下,晚上燈光是否足夠?有否不安全的歷史?自己體能是否足夠走這路線呢?其次,「非資料化」——意即立法規定政府和公營機構須在某不低程度內,容讓客戶用家選擇不用高端科技。
選擇低端科技的客戶,當然需承受較低效率服務。有沒有人這樣選擇?讀者還記得我之前文章提過在某中學當義工嗎?該校直至去年還會寄信給義工。香港有某位著名大律師、台灣某大學哲學教授及澳洲昆士蘭州某法官,至今仍拒絕使用智能電話。原因?就是拒絕自己被密碼化,不想服膺於科技霸權。
在強調生活方便及工作效率的今時今日,仍寧願生活不方便的人不會多。然而,是否人數少就可被忽略呢?這是否歧視、壓迫?
參考書目/文章:
(1)Helga Nowotny(姚怡平譯;2023年),《未來的錯覺:人類如何與AI共處》,香港:中文大學
(2)Käll, Jannice (2017), A Posthuman Data Subject?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and Beyond. German Law Journal, 18(5).
(3)Landgraf, Edgar (2023), Nietzsche’s Posthumanism. Minneapolis, USA: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作者是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嚴元浩講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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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