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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泳舜倡定期公布簡樸房數據 助過渡屋預測需求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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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日前首讀及二讀《簡樸房條例草案》,身兼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民建聯「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說,政府應定期公布「簡樸房」登記與執整數目等數據,以預測過渡房屋需求,在簡樸房規管制度首4年過後,若有空間可考慮將過渡屋轉型為社會房屋。

房屋局建議在過渡屋新增「丙類租戶」,安置受簡樸房規管制度影響的人;「丙類租戶」申請者租住期最短一個月,最長兩年,住滿一年後,首次及第二次延長租約分別需交1.5倍與2倍租金。

鄭泳舜表示,甲乙類租戶申請會獲優先處理,「丙類租戶」能選擇的剩餘單位或不多,惟增設丙類仍可提供多一個住屋選項。被問過渡屋營運期有限、以此安置是否長久之策,他認為簡樸房規管制度實施首4年,過渡屋規劃不宜有太大變化,應集中照顧各類租戶;4年後若有空間,可考慮將過渡屋轉型為社會房屋,按社會需要支援青年、不符公屋申請資格的單身長者等。

丙類戶「租金三級制」 冀金額兩年不變

他說,政府應在簡樸房規管制度實施首年登記期內,定期公布登記數目;3年寬限期或以後則定期公布已執修單位數目、每伙平均改建時間、業主登記簡樸房後流向等數據,以預測過渡屋需求,亦有助留意簡樸房租金變化,當社會對過渡屋需求低,便可考慮逐步減少供應或改作社會房屋。

鄭續說,明白「租金三級制」原意是加快過渡屋流轉,「但給少少鬆動是一件好事」,如政府提供更長租住期,有助不獲派入住原區過渡屋市民適應新環境、另覓住處。他希望讓丙類租戶以同一租金住兩年,另預計簡樸房執法人手需求大,冀政府設專責小組處理。

吸違例舉報 倡助安排住宿

另外,房屋局長何永賢曾表示會研究推出有獎實名舉報打擊違例劏房,鄭則稱不少劏房戶擔心舉報業主後會被逼遷,建議以協助安排住宿為誘因,使住戶不用擔心舉報。明報記者 蔡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