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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健熙:花拳繡腿無助信任 腳踏實地方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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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兩周前我在本版的文章,就政府施政方向和原則提出一些建議。今天我想用這兩星期發生的具體事件,看看現在政府施政邏輯和可持續改善之處。由「超前部署」的停課安排,到網約車規管框架出爐,再到同性伴侶關係登記制等,都有值得探討的地方。

超前部署與「安全至上」

颱風、暴雨以往都常有影響香港社會運作,政府的回應亦往往被廣泛討論。近年政府的颱風暴雨應變機制已有改善,例如提早預告懸撤風球、在清晨學生仍未出門前決定停課等。這些安排令市民有所預算,也減少了爭議。

這次政府提前一天宣布停課,超出既有安排。市民質疑提前一兩天就做判斷和決定,是否合適?若待當天清晨最新預測再決定是否停課,會否更準確和有科學根據,而又不損安全?政府是次安排,除了令市民感覺「安全至上」已蔓延政府施政每個範疇,他們也會預期當局日後對颱風、暴雨都會做類似安排,而處理方式會是「寧願放錯假都不冒險」?這個又是不是政府希望市民有的想法呢?

據《信報》余錦賢專欄指,建制派普遍認同司長一力承擔責任的做法。我對此也深表支持,「呢個決定係我做」總比「呢單嘢唔係我跟開」好;希望官員也感受到,承擔責任其實也可以獲市民理解、緩和民憤。順帶一提:「超前部署」不是香港常用詞彙,有很多成語如「未雨綢繆」、「防患未然」等更適合使用,港人聽來會親切得多。

網約車改革 要「中央加持」?

經過漫長等待,網約車規管終有進展。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對網約車平台、司機和車輛的具體要求,唯獨發牌數量懸而未決。政府消息稱現時釐定發牌量「好空泛」,需先尋求共識。

我認同政府終於踏出一步展開工作,然而網約車數量是這次規管的關鍵,也是市民衡量政府有否「破除利益藩籬」決心的指標。若最終只是象徵式核准小量車輛營運,如有的士業者建議最多1000個牌照,改革將淪為虛設,無謂浪費公帑和社會資源繼續討論。

更令人深思的是,早前「香港01」引述消息指,中央「較早前派遣專責人員到港,緊密與特區政府交流及提供意見,並以『必須站在人民一邊』作為最高原則推動結構性改革,支持港府破除利益固化藩籬、加速推動『網約車合法化』」。倘報道屬實,本地民生政策改革都要「中央加持」才有力推動,還要連關鍵的網約車數量都沒有提及,香港官員實要撫心自問,這樣的施政是否合乎中央期望?又是否已是他們自詡「識變、應變、懂變」的「艱難的改革者」?

粵車南下與「一泊兩食」

有關粵車南下政策的討論,亦引起社會關注。運輸及物流局長日前表示,希望商場提供泊車優惠,以鼓勵訪港車主留港消費,舉例提及外國「B&B」和日本「一泊兩食」等概念,「泊低架車,會包晚餐和第二朝早餐」。

「B&B」是bed & breakfast,指提供住宿和早餐,通常設於較遠離市中心的地區,強調寧靜和地道風味。至於「一泊兩食」的「泊」是住宿逗留,與泊車毫無關係。住兩晚叫「二泊」而不是要「泊兩次車」。這兩個概念,與局長想帶出的「商場泊車優惠帶動消費」都無關連。這些例子反令經常去旅行的港人有強烈疑問,質疑官員對相關概念認知不足,甚至令人覺得她在「吹水」,比不用例子更加不利於與市民交流溝通。

政策本身是否可帶動內地車主在港消費,尚待觀察。當局如欲提升成效,應以實證為本,具體界定目標群組、推動相應配套;以模糊意象及不合宜的比喻作政策包裝,實在無益。

尊重法院判決 乃法治社會根本

終審法院早年就同性伴侶關係頒布裁決,認定政府現行做法違憲。無論個人喜惡,終院的判決即最終裁決,政府和立法會都有責任因應裁決行事。然而部分立法會議員大力批評終院「誤判」,甚至指其違反《基本法》,實在令人失望。

尊重法院裁決,是維護法治的基本要求。國家大力支持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政府亦想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定位,就更需以身作則,尊重和貫徹法院對政府違憲的裁決並作修正。若政府和立法機關,對終院的判決採取無可無不可甚至敵視態度,外界對香港法治的信心是會增加還是減少?

以上4項政策分屬不同範疇,卻皆反映政府對社會脈絡掌握不足、與市民期望之落差,及將語言和觀念轉化、落地等能力上的缺失。要建立社會信任,關鍵從來不是「話術」,而是是否理解民意、真誠溝通、尊重制度和鼓勵參與等。在一個變局叢生的時代,花拳繡腿很易被市民看穿;踏踏實實的基本功,才是施政者最應「超前部署」的所在。政府施政也不需要不停尋找「新鮮」、「新意」;回歸根本、切實回應社會發展與民情所向,效果往往更好。

作者是民主黨主席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羅健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