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洪雯:「貼地金融」(三):釋放港投公司發展潛力

【明報文章】本系列文章探討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除了服務國際間資本流通,亦能扎根本地,與本地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形成新經濟增長點、解決社會痛點相結合,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價值的雙贏。從這一目標出發,我們可創立一系列金融工具,讓政府可以利用這些工具參與塑造本地經濟和社會結構,邁向「適度有為」。
可以選擇的金融工具其實很多,而我認為可以作為切入點的,便是推動政府成立一個由政府直接運作的產業投資工具,因這一做法能推動當局改變其在經濟發展中的角色,從間接的服務功能,轉為直接的參與和促成。
2022年6月,立法會辯論我的議員議案「善用『未來基金』及『香港增長組合』,推動產業結構多元化」。於議案中,我建議政府仿效世界各地的成功做法,包括新加坡政府全資擁有的淡馬錫控股、深圳市政府和市場共同出資成立的深創投等眾多案例,從未來基金撥出一定份額,成立一個策略性的創投機構,利用政府直接投資,作為推動新興產業發展、塑造經濟結構的手段。
為港投公司鬆綁賦能
2022年特首宣布成立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定位為「耐心資本」,肩負雙重使命,希望在更好利用財政儲備、爭取中長期合理投資回報的同時,發揮資本引導力量,建造更蓬勃的創科生態圈及產業鏈,被坊間稱為「港版淡馬錫」(兩者雖有區別,惟此稱呼未嘗不可)。港投公司管理資金規模達620億元,選定三大主要投資賽道,包括硬科技、生命科技和新能源及綠色科技。
此外,去年3月政府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並要求每名獲批申請者須投放300萬元於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該組合由港投公司成立及監督管理,投資與香港有關連的公司或項目,支持創科行業和其他有助香港經濟長遠發展的重點行業,尤其是初創項目。投資組合截至去年底的規模約6億元。
經兩年多發展,港投公司逐步公布與一些海內外企業簽訂合作協議,積極佈局三大行業賽道。投資的企業種類既包括平台型的研發企業,亦包括行業垂直應用的企業,在工作上取得不少進展。
不過,港投公司發展面臨兩方面掣肘。第一,社會對港投公司的目標尚未充分理解,評估其運作成效時可能有偏差。成立港投公司,並非單純為賺取投資回報,更重要是從全球發展大勢出發,通過長期、耐心的投資和對社會創新資源的引導,建立產業生態,扶持本地初創發展,也吸引國際產業資源來港,支援本地策略性的產業發展,培育經濟新增長點,以推動香港長遠經濟結構多元化及可持續發展,為未來探索新出路。可以說,港投公司要站得高、望得遠、具開拓性。這一點,與政府其他基金都有所不同。
長期以來,政府及金管局的各類投資不會從這種思路來考慮。例如外匯基金肩負穩定貨幣和金融體系的責任,其投資要保障資本安全和充足流動性,不具開拓性,作風相對保守,社會也密切關注其每年投資回報。而對港投公司來說,短期回報並非首要關注。為確保港投公司可以有較長期及穩定發展,當局目前選擇有限地透露港投公司信息,從而避免外界過多審視和評價,影響甚至干擾其投資決定和長遠發展。對政府這種擔憂和思路,我可以理解,惟我認為非長久之計。
參考「影響力投資」制訂評估體系
我認為,面對這種矛盾,與其迴避,不如積極面對。政府可考慮為港投公司度身訂做一套公開透明的業績評估體系,該體系可參考「影響力投資」(impact investing)的一些評核參數和方式,既評價投資取得的短期回報,亦從長遠、策略性的視角,衡量有關投資的策略性、全局性、其他長期社會效益和影響力。有了這樣一套評估體系,政府便可定期向社會公布港投公司在各個評估參數方面的整體表現,避免各界指摘其「不透明」。
此舉同時可成為公眾教育的機會,推動公眾從短期投資回報以外的視角,看待港投公司運作和政府投資,平衡短期回報與長期效益,使港投公司從市民對短期回報的期望中鬆綁,釋放其長期發展潛力。
多部門協作 「政產學研投」合力
此外,港投公司與本港推動創科發展的相關機構之間的溝通和合作有待提升,不利充分發揮港投公司的作用。
過去政府提及推動創科產業發展時,往往強調「政產學研」結合;而成立港投公司,在這一生態圈中補足了新的一環,即「投」的功能。這一功能是至今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投資推廣署等基本不具備的。比如,創科局各項計劃,如InnoHK平台、產學研1+計劃、新型工業加速計劃、生命健康研發院資助計劃、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計劃等,均是政府的資助計劃,不具「投」的功能。儘管2017年政府成立的創科創投基金具有投資功能,但總額較小,只有20億元,且至今未好好發揮效用,以致去年施政報告公布對其增撥資源,並優化運作。在港投公司成立前形成的「香港增長組合」,雖也有「投」的功能,由金管局物色公司投資於「與香港有關聯」的創科企業,但畢竟政府未能直接參與,規模亦有限。
作為「政產學研投」創科生態圈中「投」的重要主體,港投公司扮演重要角色。但港投公司至今為止具有較強的獨立性,與本地其他推動創科發展的相關機構之間的溝通和合作,有待提升。故此,近期創科局額外成立100億元創科產業引導基金,結合公私營資本加強投資創科產業、優化創科創投基金,透過共同投資模式鼓勵業界參與「風投」,逐步補完本地創投生態系統的不足。
未來,港投公司可以加強與本港創科相關機構的溝通和協作。例如,如果「引進辦」或投資推廣署接觸到境外與產業鏈發展十分關鍵的「鏈主」企業,是否有機制安排這些企業與港投公司對接?本地的科學園、數碼港以至大學,倘若發掘到一些具潛力的初創企業,有否渠道轉介予港投公司?
此外,創科局作為主導創科產業發展的部門,旗下有多個科研、創科企業及工業發展資助計劃;港投公司在蒐羅潛在投資標的時,可能會遇到一些未必符合其投資標準,但卻適合支持其在港發展的企業,亦應有機制轉介予創科局旗下資助計劃,或轉介予科學園等創科企業培養機構來跟進,以免香港錯失這些具潛力的企業,從而令本地不同創投資源可以互相補足,增強「政產學研投」生態圈的協作功能。下期續談。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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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