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港聞

最年輕鄒家成黃子悅分期服兩案 大狀籲思打擊

發佈於

【明報專訊】鄒家成和黃子悅是「35+」案年紀最輕被告,二人分別另涉2019年七一立會暴動案及理大外暴動案,原審下令與「35+」案刑期分期執行。上訴方表示,鄒家成兩案刑期合共逾13年,法庭應該考慮一個大學畢業的年輕人面臨13年囚禁,如何承受摧毁性(crushing)影響。

原審將鄒家成發起「墨落無悔」聲明視為加刑因素,以8年為量刑起點,判處監禁7年9個月,是刑期最重的抗爭派。

大律師關文渭爭議,原審似乎忘記「墨落」在國安法實施前出現,本案控罪只適用於國安法立法後,其時墨落的約束力已生效。關引述國安法第5條,「法律沒有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鄒不應該因墨落被懲罰。

關文渭續稱,鄒家成面臨接近13年總刑期,法庭應考慮長期囚禁影響。關表示,鄒在七一暴動案撕毁基本法小冊子,七一案和初選有一定關係,因鄒無法以合法途徑改變政府才連續犯案。關希望法庭接納兩案背景相似,部分刑期可同期執行。

大律師郭子丰表示,黃子悅兩案刑期合共7年半,她身陷囹圄仍沒有放棄,若原審充分考慮黃的良好背景,會發現將一個年輕女生囚禁7年帶來摧毁性影響。

律政司:原審判刑無犯錯

律政司庭上無回應判刑分期的論點,僅稱上訴方不爭議鄒家成、黃子悅是「積極參加者」,原審判刑無犯錯。

(35+案)

日報新聞-相關報道:

35+案律政司稱串謀規模極大 原審量刑正確 12人指判刑過重 9個月內裁 (2025-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