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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通過 特定境外醫護可覽醫健通

【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5年電子健康紀錄修訂條例草案》,包括簡化同意機制、賦權醫衛局長可要求指明醫護提供者將病人的重要健康數據存入其個人醫健通戶口。修訂條文今年12月1日生效,醫衛局長盧寵茂稱修例擴展醫健通資料蒐集、互通,可更有效地配合「醫健通+」發展。
醫衛局長可要求上傳指定資料
修例內容包括簡化同意機制,市民倘同意參與,即等同授權所有公私營醫護上載健康資料至醫健通,有別以往私營界別須先獲「互通同意」。修例亦賦權醫衛局長可要求指明醫護提供者將病人的重要健康資料存入其個人醫健通戶口,若未按規定上傳至醫健通,違者最高罰款5萬元,持續違規每日額外罰款1000元。
公私營資料互通機制簡化
修例亦提出,在保障資料私隱和系統安全及符合指明條件下,認可個別境外醫護提供者,市民可選擇授權這些醫護提供者透過安全連結取覽其醫健通紀錄及上載資料。
政府提出修正案,包括訂明簡化醫護接受者的同意機制,將在修例生效後即時有實際影響,並需更改現有醫健通系統和運作流程。另外,倘電子健康紀錄專員合理地懷疑境外醫護提供者「可能損害醫健通的保安或危害其完整性」,專員須採取適當措施,限制對醫健通的接達。
盧寵茂稱醫健通將成醫療體制改革創新的核心工具,帶來更安全、高效和優質醫護服務,修例屬重要里程碑,擴展資料收集及互通,可更有效配合「醫健通+」發展。
林哲玄指接駁醫健通「問題不絕」
醫衛界議員林哲玄稱,他所用的商用臨牀系統與醫健通接通後,問題及沙石源源不絕,日後政府需對業界有充分和及時技術支援。法案委員會主席邱達根擔心有機構以不上傳資料為賣點,政府應小心觀察罰款阻嚇力,另建議應與內地商討列明機構違規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