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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袁海文誹謗案 原告診所醫生:防疫下只供醫療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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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主黨前區議員袁海文遭經營診所的公司控告誹謗案,昨在高院續審。袁海文一方指出,袁的助理在新冠疫情期間致電原告「診所」查詢瘦面療程,獲職員建議打針,因此質疑原告經營的是美容院,並在疫情時違規營業。原告診所醫生則供稱,當時只提供醫療用途療程、不提供美容療程;療程性質是按客戶狀况而定,如「面部提升」療程對容貌焦慮的人來說有醫療作用。

稱「面部提升」治焦慮 有醫療作用

原告為名人醫學美學有限公司(Nume Limited ,下稱Nume),被告為袁海文。Nume一方指袁於2020年12月18日記者會的發言及派發的新聞稿含針對原告的虛假言論。

被告方就診所的療程性質,向Nume西醫王翊馨(圖)提問。王稱,客人須經醫生評估,才能判斷需接受的療程屬美容還是醫療用途。在防疫規則生效的特定時期,診所只提供醫療療程;若客人因「只想要瘦」求診,但沒不適,王會說「那你下一次再來」。

惟被告方指出,袁的一名梁姓助理2020年12月11日致電Nume診所查詢瘦面療程及「減雙下巴」,朱姓醫生助手建議梁注射瘦面及溶脂針;被告方因此質疑Nume當時提供美容療程。王同意,從通話內容謄本看來,朱沒向梁解釋,診所當時沒提供美容療程,但她認為朱只是在為梁約見醫生。

不同意「只見姑娘、不見醫生」說法

朱遭被告方質疑鼓勵梁「只見姑娘、不見醫生」;王不同意。王說診所會讓客人「先見姑娘、後見醫生」,但她同意「姑娘」不一定是註冊護士。

被告方又引述在記者會當天刊登的新聞報道稱,職員稱Nume屬診所,故不設面部護理,但提供高能量射頻療程。被告方問王是否同意高能量射頻療程屬發放能量的美容療程,王稱不一定,若客人因外表問題而抑鬱或焦慮,其接受的「面部提升」療程就有醫療作用。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A 1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