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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林、牛致行、宋恩榮:租置計劃:從失敗教訓到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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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面對2024/25年度高達872億元財赤,政府必須開源節流。筆者前文提出,特區政府不單應加建資助出售房屋,更可以模仿英國訂立「公屋購買權」,從而為政府創造穩定財政收入,紓緩當前赤字壓力,同時促進市民在房屋階梯向上流動。可是,政府在1998年推出的「租置計劃」存在嚴重設計缺失。當局必須汲取過往經驗,先活化資助出售房屋的流動性,然後推出改良版,才能夠真正實現「扶民置業」願景。

計劃初衷良好 設計失敗

回顧1997年,不足一半市民擁有自己物業。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提出10年內幫助七成市民置業的目標。董先生當年的扶民置業理念是非常好,因為對很多基層家庭來說,置業不單能夠令市民安居,更可以令市民變成資產持份者,分享經濟發展之成果,從而改善生活。

政府在1998至2006年間推出租置計劃,讓超過18萬個公屋單位的租戶能夠以極便宜價格購買,很多家庭因此成為業主。租置計劃初衷良好,但這計劃的設計並不理想,20多年過後,其政策遺留重重問題。

最大敗筆單位不流轉

首先,由於出售折扣幅度過大,業主如果想在公開市場出售單位,須先補回當初豁免的地價;而補價金額高昂,令大部分人望而卻步。結果是,20年間18萬個租置單位,只有約2500個單位補價,成功率極低,絕大部分單位只能夠在「居屋第二市場」有限度交易。

由於「居屋第二市場」買家資格受限,大部分租置業主難以因應家庭需要而換樓或向上流動,實際上只是將原本的租戶變成「永久使用者」。2024年租置單位在第二市場,全年也僅約1000宗成交,流動率只有0.65%,遠低於同年私樓市場的2.2%。

租置業主不用受到「富戶政策」審查,即使收入上升也毋須遷出;而流通率極低,使公屋資源難以輪轉,最終導致政策出現反效果——租置家庭依然選擇一輩子留在單位內,有些家庭成員甚至重新輪候另一間公屋,令單位無法被重新分配給有需要的家庭,更令公屋輪候時間增加。

第二敗筆管理權被分散

租置計劃不單沒有真正幫助居民向上流動,也令管理方面出現諸多問題。單位出售後,大廈日常管理一般由業主立案法團聘請公司負責,但當涉及房委會與已出售的租置物業有矛盾時,協調困難重重。例如某大廈上層公屋單位水管堵塞,經房署調查後,發現原來是下層已出售的租置單位所導致,於是房署要找管理公司聯絡下層業主交涉,簡單工程隨時驚動四方,有區議員指有些個案甚至需時數年處理(註1)。

政府曾坦言有些業主法團根本不歡迎房委會參與管理,更會拖延或拒絕提供資料。隨屋邨老化,不少租置單位已逾30年樓齡,一旦要更換升降機、維修外牆,公共設施牽涉多方持份者,責任如何釐清、費用如何分擔,常常爭拗不斷,結果導致大量行政資源被浪費(註2)。

倘政府重推租置計劃,當局必須保留管理權,由房委會主責日常管理,業主共同分擔管理費用。房委會應具法定權力處理滲水、垃圾等日常糾紛;同時設立長遠維修基金,由業主按月供款,以備日後大型維修所需。政府亦應保留回購權,以便日後重建或活化資產,避免再次陷入權責不清的困局。

第三敗筆急賣賤賣

最後,當年政府為了快速達到「七成市民置業」的目標,以極低價出售租置單位,最高更達市價一至兩折,鼓勵絕大部分住戶購買。可是這個售價甚至未能抵銷建築成本,更不能紓緩當前政府赤字壓力,反而浪費了寶貴的公共資源。

若當局重推租置計劃,不應以急速達成大量公屋居民置業為目標,反之應着重鼓勵和扶持有能力的富戶再向上流動,同時令單位更容易流轉。於出售定價上,政府應在「市民可負擔」與「維持財政穩健」之間取得平衡。若以平均七五折分10年出售現存公屋單位,平均售價約150萬元,將為政府帶來可觀收入(註3)。在目前5.25%最優惠利率、零首期、30年還款期下,月供約6700元。這大約是現行富戶政策下超出收入上限3倍但未超過4倍之公屋租戶所須繳租金的3倍半水平,對有一定收入基礎的基層家庭而言,是一個合理負擔範圍。

重推租置前 先激活資助出售房屋流動

雖然租置計劃存在嚴重缺失,惟計劃的目標是幫助公屋居民置業,讓市民一步步由租戶成為業主,此核心理念並未過時,問題關鍵是改革的設計和次序。租置計劃之最大敗筆,在於資助出售房屋缺乏流動性,導致租置家庭無法真正向上流動。政府重新推出租置計劃之前,必先激活資助出售房屋流動性。

筆者在前篇文章指出(註4),資助出售房屋流通不足有害無益,其害包括:綑綁業主人生選擇、窒礙青年上流、扭曲私樓市場結構、加劇職住錯配、損害長遠社會經濟發展。我們在該文建議政府推行如下改革。

(1)增加「白居二」配額:去年政府將配額由4500增至6000個,帶動居屋第二市場成交上升26.6%,反映市場需求殷切。若進一步將配額倍增至1.2萬,甚至取消配額限制,將有助擴大購買群,為日後租置單位轉售鋪路。

(2)推行「第二市場換樓計劃」:目前房協「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只針對特定人士,適用範圍有限。倘政府放寬條件,容許所有居屋業主根據家庭需要調整單位面積,將可釋出更多舊單位供流通,使資源得以有效循環。

(3)擴展「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目前房委會和房協容許擁有10年或以上的未補地價單位出租,但租客只限輪候公屋3年或以上的家庭或指定機構。截至今年7月底,全港僅有101個單位出租,政策效益甚微。事實上,無論輪候時間長短,公屋申請者都是有實際住屋需要的市民。若政府能夠放寬租客資格至所有輪候公屋人士,將可以為他們提供合理替代選項,改善居住環境,紓緩劏房問題,同時活化現有單位資源,減輕私人市場壓力(註5)。

「市民向上流動」為目標

「扶民置業政策」為方法

隨着過渡房屋與簡約公屋陸續建成,劏房問題已有所緩解;同時富戶政策已逐步收緊,減少了公營房屋錯配。此時房屋改革應該改變其主調,以扶助夾心階層市民向上流動為中心。為此,當局應汲取租置計劃失敗之經驗,先活化資助出售房屋的流動性,從而推出精準改良後的扶民置業政策,為市民創造一條穩步向上的置業道路,同時也為政府開拓資源、減低財政壓力。

註1:〈租置公屋「混合業權」管理模式成混亂之源 修理渠管釀四方交涉〉,2022年1月2日「香港01」

註2:〈立法會:房屋局局長就「重推及優化出售公屋計劃」議員議案開場發言〉,2024年3月20日

註3:香港有85萬個公屋單位,若能夠全部出售,將可帶來1.3萬億元收入,相當於足夠填補14年政府財赤(2024/25年度赤字872億元);就算只出售部分單位,帶來的收入也相當可觀。

註4:〈居屋二手市場流通窒息 買賣限制須大幅放寬〉,2025年7月3日《明報》

註5:房協租賃成交紀錄之統計資料

作者王柏林是香港大學商學院助理教授、民智行動設計智庫研究總監,牛致行是民智行動設計智庫研究助理,宋恩榮是香港中文大學經濟系客座教授、民智行動設計智庫共同創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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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林、牛致行、宋恩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