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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疑遭警箍頸後亡死因研訊 陪審團裁斷事主死於非法被殺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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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2012年疑遭警員箍頸後癱瘓近一個月後不治。案件早於2018年進行首次研訊,當年裁斷事主死於非法被殺。其後涉事警員林偉榮覆核得直,高院下令重開研訊。今次研訊重召昔日證人,經過接近兩個月完成所有證供後,死因裁判官昨日完成引導。5人陪審團自昨早開始退庭,今日(31日)仍續退庭商議。最終陪審團裁斷事主死於非法被殺。

陪審團同時向警方作出一項建議,指事件反映警員行為失當,為了避免威脅被捕人士的安全,建議警方在警車內增設可以收音及錄影的鏡頭,以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死者家屬關注律政司會否重啟刑事調查

事主陳輝旺女兒發聲明說,案件13年來審訊兩次,死因庭兩度裁定其父非法被殺,促請警方、律政司和涉案警員正視問題,關注警方會否嚴正處理、律政司會否重啟刑事調查。家屬又認為,相關單位有責任向公眾交待,執法時危險動作導致他人死亡和公職人員刑責承擔等問題。

事主陳輝旺(終年65歲)死於2012年12月12日。今次研訊中,警方、消防處、醫管局及涉事3名警察均列作有利害關係方,並由另一名死因裁判官主理。

死因庭2018年首次就案件聆訊 當年亦裁定事主死於不合法被殺

根據研訊證供,事主於2012年11月11日與1男1女乘客,在西隧九龍方向收費亭就行車路線及車資問題發生爭執。事主報案,警方到場調查後以毆打罪拘捕事主,並將事主雙手反鎖。當警員林偉榮要將事主押上警車時,林供稱因為事主掙扎,令他原本環繞事主肩膀的右手「意外」觸及事主頸部。

事主同日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接受治療。至11月13日,事主向醫生表示自己四肢無力,經磁力共振掃描後,被診斷為頸椎關節脫位且骨髓受壓。其後事主癱瘓,住院期間感染肺炎而死。法醫在解剖報告指,事主死於支氣管肺炎,介入前因是事主的頸傷令他須長期卧牀。

死因庭於2018年首次展開聆訊,當年陪審團亦裁定事主陳輝旺死於不合法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