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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才」子女申大專資助須居港兩年 2027/28推 設過渡期 議員:助篩「投機者」

【明報專訊】近年外界關注不少高才子女來港讀書隨即可以「本地生」身分入讀資助專上課程,或分薄本地資源造成不公。教育局昨日公布修訂資助專上課程的申請資格,加入居港年期規定,要求持受養人簽證者申讀資助課程時須居港滿兩年,否則不能申請資助學費。新規定2027/28學年起實施,首年設過渡期,申請者只需符合一年居港要求。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歡迎修訂,稱可篩選「短期投機者」,實現「人才留港」的政策初衷。有專才家長則稱新措施減低送子女來港讀書的意欲(見另稿)。
受養學生報聯招 4年升逾4倍
自2022年各項人才計劃實施,至今逾14.5萬名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子女獲准來港。教育局數據顯示,近年申請大學聯招(JUPAS)的受養學生人數上升,由5年前的200人升至本學年的1048人,升幅逾4倍,獲資助課程錄取人數至上學年亦已倍增(見表)。
為釐清政府資助課程的學額及確保公帑用得其所,教育局昨宣布修訂資助的申請資格,稱參考海外做法和本港實際情况,引入居港規定,要求受養人以全日制學生身分就讀本地學校開辦的正規課程兩年,或提交證明於上述兩年內無離港超過90日,才合資格經JUPAS申請資助學額。教育局發言人表示,不符上述條件的受養人,將不能與本地生一同競爭1.5萬個本地資助學額,目的是要公平分配學額。
教局無設KPI 稱盼人才子女來讀書
被問到有否為政策設KPI(關鍵績效指標),例如要減少多少名受養人申請,發言人稱沒有,說政府當然希望人才子女來港讀書,但同時盼他們留港生活、發展,發言人又稱未有為新措施計算涉及的公帑或學額。
過往有受養人長居內地,在當地報讀和本地學校合辦的課程,變相「掛單」用本地生身分報考JUPAS。發言人稱新措施下,即日來回會視作離港,上述學生將不符合居港規定,包括在內地讀港人子弟學校或與考學校的學生;至於跨境學童來港讀全日制課程,仍符合申讀資格。
2027/28學年過渡期 只需住滿一年
發言人強調,新措施並無修改「本地生」定義,且經過諮詢,已平衡各方意見,將於2027/28學年生效,並設過渡期,2027/28學年居港規定為一年,2028/29學年起須兩年,相信各院校及專才家庭有足夠時間預備。被問到假設受養人於首學年以非資助方式入學,翌年符合居港規定,學費會否改變,局方發言人稱該人經評定後可「轉換身分」,並於新學年以資助方式入學。
朱國強倡設押金制或「先付後退」
曾提出應修改「本地生」定義的張欣宇歡迎修訂,認為新措施可篩除短期投機者,將教育資源向「真正扎根香港的人才家庭」傾斜,實現「人才留港」的政策初衷。教育界議員朱國強贊同措施能堵塞政策漏洞,但關注倘受養子女的專才父母不獲續簽,其學費差額須否進一步追收。他建議當局可設立押金制度或採取「先付後退」方式,所有受養人都要先繳付非資助學費,倘畢業時仍符合資格才退回差額。
至於新規定會否削弱專才來港意欲,局方發言人稱不擔心,認為及早宣布措施,能增加專才子女提早來港的誘因。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會長兼立法會議員尚海龍認同說法,認為過渡期已考慮專才子女來港的需要,又說並非每個專才都有子女,還要是正讀高中,認為新措施「影響力未必咁大」。他另重申變動無修改「本地生」定義,認為維持受養子女的「本地生」身分,對專才家庭有一定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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