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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娃哈哈家族遺產起爭議 指原配女兒未履承諾挪動帳款 宗慶後私生子女獲准凍結港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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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飲品巨頭「娃哈哈」已故創始人宗慶後的子女爭產案持續發酵,原本一宗家族內糾紛,直至有家族成員向高院入稟,披露更多家族內情,包括宗慶後的3名私生兒女,向宗慶後與原配的唯一女兒、現任娃哈哈董事長宗馥莉對簿公堂。案件早在內地人民法院立案,香港案件為該案衍生的在港資產處置申請,涉及17.99億美元(折合約141億港元)等。高院法官昨日頒布判辭,下令禁止宗馥莉提取相關資產,並須交代戶口的最新結餘。案件引來內地媒體關注,連到庭簽收文件的律師行文員亦受記者追訪。

案中3名原告分別為宗繼昌、宗婕莉及宗繼盛,為宗慶後的私生子女;被告為宗馥莉及建浩創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td)。原告自去年12月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被告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處理或減損建浩創投在香港匯豐銀行帳戶內的任何資產,並須向原告披露該銀行帳戶內最新餘額及資產去向。此禁制持續有效至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訴訟得出最終裁決為止(見另稿)。

被告須交代結餘資產去向

昨日不少內地媒體到法庭門外等候判辭,並追訪到庭簽收文件的律師行文員,直到離開法院為止;司法機構網站昨上載判辭。根據判辭,事件源於宗慶後為3名私生子女設立信託的後事(見表)。宗慶後在逝世前一個月,指示其遺產執行人來港,指定在匯豐銀行辦理信託,「每人7億美金」,「我的信託就是拿利息」,又要按香港法律要求,簽訂信託合同,請香港公證處公證。

爭議未按宗慶後指示建信託

被告稱信託源自利息非本金

在宗慶後逝世後,3名原告與宗馥莉簽署協議。原告方說法是,原告承諾不挑戰宗馥莉母女及其祖母的承繼權,換取宗馥莉承諾為3人設立離岸信託,合共21億美元。原告方指稱,宗馥莉後來拖延設立信託,或有意不履行承諾。

判辭指出,宗馥莉回應相關投訴,她理解的協議是指,在該匯豐銀行帳戶的資產是「不動本」,本金衍生的利息才會投入信託,何况該帳戶內資產從未達到21億美元,故她指其弟妹的想法「不現實、不可行」。判辭披露,截至去年5月31日,該匯豐銀行帳戶持有17.99億美元,包括債券、其他固定收益資產,部分現金和定期存款。

官:信託未設 原告未獲利息

法官指出,原告方有權收取該匯豐銀行帳戶內資產的收益,但直至現在,原告從沒收過利息,有關信託亦未被設立;雖然宗馥莉作出解釋,但都是基於她對協議的片面理解。由此可見,協議是重要的議題,需要留待相關法庭審理。現階段需要保全涉案資產,有助內地法院審理。法官更明言,保全將要在內地法院處置的在港資產,實乃清晰舉動,以體現中港法院的司法互讓。

最終法官批准原告申請,下令禁止被告提取該匯豐銀行帳戶內資產,須披露帳戶最新餘額及資產去向,直至該杭州案件訴訟有最終裁決為止。

宗慶後身家豐厚,曾三度登上《福布斯》的中國內地首富寶座。在《2022福布斯中國內地富豪榜》中,宗慶後排名45位,財富69.5億美元(折合約542.1億港元),而在《2023胡潤百富榜》排名第31位,當時財富已達950億元人民幣。

宗馥莉成為杭州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後,在《2024福布斯中國內地富豪榜》中,排名第66位,財富56億美元(折合約436.8億港元),而在《2024胡潤百富榜》中,以810億元人民幣的財富排名第38位,比父親之前的排名降7位。

【案件編號:HCMP 27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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