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懲教拒批赴英留學 反修例釋囚撤覆核

【明報專訊】在2019年7月沙田新城巿廣場襲警案中被判囚5年半的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去年10月出獄,須受監管令規管約22個月。杜早前申請赴英攻讀法律,懲教署監管個案覆檢委員會認為他「尚未完全更生和去激進化」,拒絕其申請。杜今年6月入稟司法覆核挑戰署方決定,他昨向本報表示已撤回覆核,未有透露原因。律政司回覆稱不評論個別案件。
杜啟華因襲警和咬斷警長手指,於2021年被裁定4罪成立。根據入稟狀,他今年1月21日透過律師向委員會申請到英國伯明翰大學修讀法律學士學位,同年4月1日遭拒絕。委員會拒絕的理由包括認為杜未能展現真誠悔意,「尚未完全更生和去激進化」,若他被允許離港,有回復激進的風險,可能作出非法、暴力甚至不利國安的行為。
【案件編號:HCAL 1469/25】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