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狄志遠、黃俊瑯:公務員不應享免責特權 績效問責制勢在必行

【明報文章】早前特首李家超表示正研究設立「高層政府官員責任制」,針對重複、嚴重的問題,強化公務員主管的領導責任,並提及以「無法加薪」等方式作為懲處機制。然而,有退休公務員擔憂問責制會變成「交數制」,加劇前線壓力,影響公共服務質素。這種擔憂,反映了公務員體系長期存在的「特權」思維,亟需通過制度改革予以糾正。
公僕履責乃基本要求 不是「交數」
首先必須釐清,公營機構每個部門都有責任完成應該完成的工作,這並非所謂的「交數」。「交數」是指為了達到數字而可能不擇手段的業績導向行為;政府部門人員履行職責,則是基於公共服務的基本要求。將正常的工作責任歪曲為「交數制」,實際上是為推卸責任尋找藉口。
而且,私人市場甚至社福機構都面對着達到關鍵績效指標(KPI)的壓力,這是現代組織管理的基本原則。難道因為特區政府是僱主,公務員就應該享有特別優待,免於承擔任何績效壓力嗎?這種邏輯,顯然站不住腳。事實上,公務員使用的是公帑,理應比私人機構承擔更大責任,而非更少。
「有壓力就影響質素」的說法,更是無理。任何專業工作都存在壓力,關鍵在於如何管理和應對壓力,而非完全消除壓力。醫生在手術台上承受巨大壓力,但這並不影響他們提供優質醫療服務;律師在法庭上面對激烈辯論,惟這正是確保司法公正的必要條件。同樣,公務員應在適當的績效壓力下提升服務質量。
誠然,香港的高級公務員整體素質較高,於制訂政策和執行方面展現了專業能力。然而,這並不意味着他們應該免於承擔相應的政治責任。合理的改革方向,是讓高級公務員與問責官員共同分擔政治責任,而非將責任完全推給政治委任官員。即使是區議員都有KPI考核,難道公務員出糧卻可以沒有績效要求?這種雙重標準,必須改變。
建立全面績效問責制
重塑公務員責任文化
當前香港政府面對財政赤字,在縮減人手編制的前提之下,如何令每個職員工作更有效率,成為迫切問題。這不僅是政府部門應該解決的問題,私人機構和社福機構每日都在面對同樣挑戰。政府部門沒有理由成為例外。
改革的重點,應該針對前線至中層公務員的效率問題。長期以來,這些層級的公務員習慣了「不做不錯」的工作文化,缺乏主動性和創新精神。通過建立明確的績效評估機制,可以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提升整體行政效率。
改革應該圍繞4個核心方向展開。第一,提高公務員的使命感,令他們認識到自己承擔着服務市民、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使命,而非僅僅視其工作為一份職業。第二,將做好業績視為基本責任,完成工作目標不是額外的要求,而是職位本身的基本要求。第三,建立確保公務員符合表現的機制,包括定期績效評估、透明的考核標準、明確的獎懲措施等,使表現優秀的公務員得到認可,令表現不佳的公務員面對相應後果。第四,摒棄公務員「鐵飯碗」的過時觀念,在全球化和科技快速發展的時代,公務員體系同樣需要與時俱進。
面對當前的財政壓力和治理挑戰,政府必須提升行政效率,這是不容迴避的現實。如果公務員工會堅持認為任何壓力都不可接受,那麼他們實際上是在要求「特權」,而非合理權益。現代政府治理,需要的是負責任、高效率的公務員隊伍,而不是安於現狀、抗拒改變的既得利益群體。
通過問責制度改革,可以建立起權責清晰、有效激勵的管理體系,既保護表現優秀的公務員,也督促表現不佳的公務員改進。改革的目標不是懲罰公務員,而是建立一個更加公平、高效的公共服務體系。只有這樣,香港特區政府才能夠在新時代的挑戰中,展現出應有的治理能力,真正做到為市民服務、對市民負責。
作者狄志遠是新思維主席、立法會議員,黃俊瑯是新思維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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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黃俊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