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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銳紹:高人不是琴台客 原是豪門逐臭夫——從「網紅方丈」釋永信被註銷戒牒和逐出少林談起

【明報文章】最近內地佛門發生震驚各界的新聞——有「網紅方丈」之稱的少林住持釋永信(俗名劉應成)因涉嫌刑事罪、挪用侵佔項目資金寺院資產、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正接受多個部門聯合調查。有關情况仍在進展中,但已令人感到,應是六根清淨、四大皆空的佛門清靜地,也可以出現「隱惡佯善」的事,背後涉及多方面的政策和執行問題,適宜追本溯源、清理門戶,以保清譽。此事又令我想起唐滌生粵劇《帝女花.迎鳳》之句:「(劇中駙馬)世顯不是琴台客,原是豪門逐臭夫。」故引為今天標題。但先旨聲明:此文只談釋永信事件,不涉佛界其他人事。
(1)對近年的少林印象不佳
──我在1980年代到訪少林,對它的印象良佳,清幽脫俗,佛氣深邃,令人佛念凝心;惟10年前再訪少林,印象完全不同。在前往少林路上,兩旁都是武術學校、少林餐廳、少林功夫紀念品店……不要緊,此乃俗世的商業現象,繁榮經濟也好。到了少林寺山門之外,一大片攤檔猶如墟市,心想:「商業行為猶如善信香火;少林不傷佛門,不沾俗氣即可。」不過不少檔主跟我說,他們每年必須繳付高昂租金。在商言商,沒問題。但最令他們不滿的是,每年租金按他們的營業額而變,多賺則租金按比例提升。換言之,辛苦掙來的錢大半到了收租人手上。這跟香港當年的地產霸權有何分別?
進入寺內,也是到處攤檔;一問之下,原來寺內比寺外租金更貴。一名檔主說:「寺門規定,不得不從。」我在該檔買了一本佛學的書,38人民幣,付了50人民幣,惟檔主說不找錢了,他會替我把餘款布施。我說我自己會捐獻,請找錢!不過檔主哀求地說:「人吃齋,寺吃人,請大發慈悲,行個方便。」我明白了,雖然不知他的話是真是假,但已不好意思要求找贖了。
還有更不悅的事:原來寺內有些廟宇和佛堂不對外開放。我想,寺有寺規,必須尊重;但後來才知道,這些禁地只向達官貴人開放,費用高昂,不是我輩凡夫俗子可以負擔。再打聽一下,原來一些地方官員要求在指定時間到這些禁地上香,惟不想被人發現。一來因為他們是「無神論者」,求神拜佛不宜公開;二來,不知誰人跟他們說求神必須誠心,所以要把心裏話對寺內高僧說了才可安心,像外國教會的告解一樣。他們所祈求的,多是「不要被查被抓」;但如此一來,就是把秘密告訴「高人」,是禍是福不知道?此外,佛門應該保護善信,抑或保護貪官?還是方便他們「互利共贏」?
──本來,適當地借商行善,以商業支持正統宗教活動,無可厚非。改革開放以來,非經營性的官方機構屬下也有商業單位,以補充資金來源、減輕國家負擔,這種做法由來已久。不過必須有明確界線,還要設立規章制度和嚴格監管。香港馬會就是其中一例。但後來釋永信被揭發的事情,反映執行上有重大漏洞,或執法不力。據資料顯示,釋永信曾擁有「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80%股份,後來才轉回寺廟持股。其後,他力推的少林商業活動和利益,更引起巨大爭議,如今終引發「挪用侵佔項目資金寺院資產」的指控。
(2)違法行為有「包裝」
──其實,釋永信被舉報,不是現在才開始。早於2015年,已有署名「釋正義」的人舉報他,包括有私生女。惟河南調查組調查後公布「初步結果」:釋永信沒有私生子女,取得方丈資格的程序「如法合規」。至於其他經濟問題,一直查了10年,沒有下文。
到了今年7月27日,少林寺管理處才發布官方通報,釋永信真的涉及刑事犯罪、挪用寺院資產,並證實「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這就引出更多疑問:除非「當年未查獲釋永信犯法的證據」,否則要麼就是查處不力,或者有人包庇。到底實情如何?當局宜作透徹和透明處理,並公諸於世。
──這裏又帶出一個「實際需要」的問題。在中國的政治文化中,這4個字十分頂用。假如有某種「實際需要」凌駕於其他需要,就可以按指示行事。且看釋永信的上升過程:16歲出家,34歲獲國家宗教局和中國佛教協會認可,接任少林方丈,至今26年。他也曾任河南佛教協會會長、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擔任過全國人大代表20年,顯然是官方「信得過」的人。這可以理解為官方對佛教界的統戰工作,也可以理解為官方培養的佛界幹部。所以,有了這種「實際需要」,其他事情也許就可以包裝和掩蓋起來,或網開一面、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惟能否得到改過自新的效果?則要看「佛意」了。
──另一個有趣的問題是,既然釋永信過去多年都因為「查無實據」或「有實際需要」而不出事,但為什麼今天又出事呢?是「查有實據,嚴厲執法」?還是今天又有今天的「需要」呢?不知道,也不能隨便猜測,否則又會陷於不知方向的迷宮。總之,有案必究、有據必查、有法必依、執行必認真,才是真正的佛法無邊。
──由此聯繫到政策問題:社會和宗教群體算是民間團體,可以依法存在,惟在中國也是需要管理的;那麼,應該按什麼標準、方法和方向管理呢?當然,它們必須守法和保護國家利益。從過去經驗可證,這些要求是可以達到的,因此可以安心把這類團體交給真正的圈內人管理。對它們的政治忠誠、政治要求,毋須像黨管團體那樣,更毋須步步為營,安排「自己人」管理。這是對黨外人士的信任和自信,在今時今日形勢下,應該大可放心。
(3)宗教也涉及國際
──據報道,今年2月釋永信曾造訪梵蒂岡,與時任教宗方濟各會晤,並獲安排參觀梵蒂岡花園。這種接待規格頗高,而中國與梵蒂岡沒有邦交,所以此行十分矚目。釋永信過去也常用比利時智庫「歐亞中心」高級文化顧問的身分出訪,到過阿聯酋、東帝汶等國,與政要會面。
早前《人民日報》刊登文章稱,民間外交「因黨而立」,由黨來領導。中外古今經常採取這類方式,對穩定局勢和友好交往也有好處。所以,釋永信訪梵蒂岡,應是官方批准或默許的民間外交。惟據聞他從梵蒂岡回國後,隨即被限制出境。是何原因?暫無答案,但已引致外界對民間外交有不少疑問。
──其中一個疑問是,民間外交有沒有涉及任何利益?有時候,活動經費無可避免,不過這又構成另一個貪腐危機。所以有建議說,這類涉及大局利益的民間外交,應鼓勵執行者按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義務為國家辦事,不講求任何個人利益。1949年前,很多民間外交也是義務開展的(公職人員辦事費用另作別論)。不妨看看茅盾、夏衍及港澳工作前人的回憶錄。無論是1942年在香港開展的秘密大營救、抗日活動的情報蒐集,以至1980年代改革開放的民間對外活動,也是不講報酬。
總之,一切講誠意、信任、真心!官方須好好珍惜琴台客,拒納豪門逐臭夫。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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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銳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