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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官指無悔意 病人非禮學護囚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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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5歲男病人涉於2023年在瑪嘉烈醫院觸碰一名女學護的背部及胸部,審訊裁定他一項猥褻侵犯罪成,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引述其背景報告稱,被告堅稱其身體狀况導致性功能有問題,與女事主證供不符,惟專家證人指被告的勃起功能沒受身體狀况影響;王官最終認為被告無悔意,判監一個月。

被告王顯平(55歲,無業)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審訊後被判罪成。他被控於2023年11月16日在瑪嘉烈醫院E座病房的病牀猥褻侵犯事主X。

辯方昨日求情稱,被告患多種長期病,需定期覆診,所需醫療支援較多,冀盡量輕判。

王官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出,X作供時表示被告於案發時下體曾勃起,惟被告在報告仍堅稱自己有腎病,身體狀况導致性功能有問題,影響勃起功能,惟專家證人稱其勃起功能無問題,可見被告與專家證人的說法相違背。對於裁判官提問,辯方表示沒有其他補充。最終王官表示,本案性質嚴重,加上被告經審訊定罪且無悔意,法庭必須判處即時監禁,判處被告入獄一個月。

X審訊時供稱,她為被告插尿喉時,被告用左手捉住她的右上臂,她隨即警告被告停止,惟對方用手掃向她的背部及右胸下近胸圍位置,X把事件告訴上司。被告自辯時否認犯案,又否認曾對X說「我摸你,係因為我睇得起你」。

【案件編號:WKCC 36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