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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涉非禮兩名少女 事主稱被告強行稱她「BB」、屢談露骨話題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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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歲男教師涉非禮兩名16歲少女,否認猥褻侵犯等共5罪,案件今(7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其中一名女事主供稱,案發時遭被告踢她的小腿,又曾被他以手觸摸大腿。她指被告會稱呼她及另一名女事主為「BB或寶貝」,又與她們分享他的戀愛及性經驗。

被告劉湛基(39歲,教師)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及4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被控於2022年12月30日襲擊女子X,另於2023年4月某日非禮女子Y,及於2023年5月18日一度非禮X和兩度非禮Y。承認事實指,事主X及Y生於2006年;被告前年9月25日被捕。法庭頒下匿名令,禁止報道本案的案發地點、X及Y的職業、以及被告與X和Y的關係。

X今以視像形式供稱,她於2022年12月30日與被告在案發地點見面,當時她坐在一張書桌前,被告則坐在她右邊的椅子上。她忽然感覺到被告用力踢到她的右小腿,她起初以為被告因與她距離太近才不小心踢中她,於是她把自己的椅子向左移。但她因無故被踢而不開心。

她稱後來Y到場,被告與她及Y分享他的戀愛或性經驗。X說「我一開始有同被告一齊笑下,後來佢講嘅嘢愈來愈露骨,我覺得應該要停,因為好尷尬」。X指有着被告不要再說,但他不理會,他更提及曾與前女友到澳門玩,又問Y是否想與他到當地。

X作供時在庭上哭泣,她指前年5月18日再與被告及Y見面,X和Y伏在桌上使用手機。X說當時她感到有人用手從她的膝頭開始向上掃她的大腿,然後再向下掃。X感到不開心,被告隨即叫她和Y起來,X發現Y皺眉。X和Y都「感覺唔係太好」,決定一起離開,兩人討論後認為她們同遭被告觸摸。X稱,被告平時會不顧她的反對,稱呼她及Y為「BB或寶貝」。她們最終把事件告知輔導員及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