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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3死工傷 協興建築獲續牌 4名獲授權簽署人除名 業界稱罕有「重罰」

【明報專訊】本報發現,近年涉3死工傷遭屋宇署以14項控罪紀律處分的「協興建築有限公司」,其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原定前年屆滿,上月獲准續期,惟4名獲授權簽署人被除名。屋宇署回覆確認,承建商註冊事務委員會曾安排協興獲授權簽署人面試,未信納首4名面試者安全管理能力,第5名面試者和技術董事則通過面試,委員會認為有至少一人勝任故建議批准續期,4名面試失敗者除名。建造業界稱除名是嚴重懲罰,罕有一次過有4人除名,當機構所有授權人除名則會如精進建築「釘牌」;又指行內缺人,懲處將窒礙行業發展。勞工界相信除名決定已考慮相關者責任。
明報記者 廖俊升、蔡穎琳
註冊委會認為仍有最少一人勝任獲授權人
屋宇署表示,如有承建商欲申請曾被除名者加入為其獲授權簽署人,會轉介個案予註冊事務委員會面試評審,過去5年近90宗個案曾被除名,約兩成經評審後重新成為獲授權簽署人(見另稿)。本報以信息向協興董事總經理朱達慈查詢,朱表示暫不便受訪;協興截稿前未回覆電郵查詢。
據勞工處公告,協興2020及2022年共涉3宗致命工傷被裁定違反職業安全罪行共罰款35.7萬元。屋宇署今年5月就有關個案紀律處分協興,14項控罪共罰108.8萬元(見表)。
協興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2023年8月到期並向屋宇署申續期。記者今年6月16日及7月3日翻查承建商名冊,顯示協興註冊屆滿期為2023年8月19日;7月22日再翻查名冊,協興已續期3年至2026年8月19日。續期後協興的獲授權簽署人由10名減至7名,董事謝偉正、總經理羅鍵臻、高級工程師羅浩鈞及副工程項目經理張敏航被除名,另新增陳永康為獲授權簽署人。
屋署:地盤意外紀律聆訊資料已供委會參考
屋宇署回覆本報表示,註冊事務委員會2022年底為提升建築安全,安排協興面試及評審,先見負責意外工程的獲授權簽署人,再見並非負責有關工程的獲授權簽署人。
署方稱,協興首4名面試的獲授權簽署人未能令委員會信納其地盤監督及安全管理上的能力,未通過面試;第5名獲授權簽署人和首名技術董事通過面試。署方強調已向委員會提供地盤意外及紀律聆訊資料作參考,由於委員會信服有至少一名獲授權簽署人及技術董事的專業勝任並適宜代表協興,遂建議續期,署方今年7月接納續期申請,並將不通過面試者除名。
營造師學會:缺獲授權人 七成公司得一名
涉多宗嚴重工傷的精進建築早前遭屋宇署「釘牌」,引起社會關注。香港營造師學會會長湯毓祺稱,今次協興與2023年精進建築工程續牌情况類似,而精進所有獲授權人除名後被拒續期。他指行內缺獲授權簽署人,每間承建商只分到不足兩名獲授權簽署人,七成公司只得一人,如無獲授權簽署人,公司將停運,屬嚴重懲罰。翻查屋宇署資料,現有835間一般建築承建商及1353名獲授權簽署人。
湯毓祺指出,獲授權簽署人須具豐富學歷與經驗,投考及格率低,「一般無10年經驗都難考」。他認為工業意外人人有責,且一名獲授權簽署人或同時管理3至4個地盤涉逾千工人,「捉個坐在寫字樓的獲授權簽署人來負責是解決不了問題」,指懲處將嚇怕有意成獲授權簽署人者,對業界影響大。
建造商會:料對協興運作影響大
香港建造商會會長廖聖鵬表示,過去罕有一次過除名4人,料對協興運作影響大,需再招聘或培訓。他表示,涉工傷事故的獲授權人並非一定會面試失敗,但近年成功比率愈來愈低,認為社會輿論或令屋宇署從嚴。
勞聯立法會議員林振昇相信,屋宇署已考慮相關者責任與法庭裁決,非「小小事便除名」。他說,精進事件前署方甚少運用《建築物條例》規管承建商或其授權人及除名,認為比罰款更具阻嚇力,建議署方可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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