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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炳江續任浸大校長至27年7月底 校董會:將適時展開全球招聘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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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會大學校董會公布,現任校長衞炳江於2026年1月31日校長任期屆滿後,將續任校長兼任光子學講座教授至2027年7月31日,之後衞炳江只出任光子學講座教授,任期至2031年1月31日。浸大校董會主席黃英豪表示,校董會將遵循大學規程,適時成立校長遴選委員會,展開全球公開招聘。

校董會表示,衞炳江自2021年履任浸大校長,在餘下和新任期續任校長期間,將帶領浸大處理多項重大工作,包括申辦第3間醫學院、推動和落實《2025年香港浸會大學(修訂)條例草案》、本年底香港中醫院落成開幕、持續進修學院註冊成為認可專上學院等。

衞炳江則表示,新安排讓他能在關鍵時刻繼續帶領浸大推動數項重要工作,平穩過渡,當浸大蓄勢就位時,他將重返實驗室,以科研推動學術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