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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水電公屋住戶覆核駁回 房委會稱會盡快收回單位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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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去年突擊抽查天水圍一公屋單位,發現租戶不在家,加上單位水電用量低等因素,勒令收回單位。該租戶早前入稟高院,尋求司法覆核推翻房委會的決定,高院昨日指申請人沒有合理可爭辯的理據,拒絕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房屋署回覆指,房委會歡迎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判決,並會盡快收回該公屋單位。

房屋署又指,當房委會或房屋署獲悉包括源自舉報、投訴、轉介或日常巡查發現的懷疑濫用公屋個案,均會嚴肅跟進,並以不同方式進行調查,包括突擊家訪以調查住戶的居住情況及單位是否被濫用;如經調查後證實租戶濫用公屋、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房委會會採取適當的租約管制行動,甚至終止租約。另設有獨立和公正的上訴機制,若租戶對遷出通知書有異議可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房屋)會充分了解雙方的理據,獨立處理每宗上訴個案。

根據高院判辭,司法覆核的申請人鄧慧賢於2022年11月獲編配入住天水圍天慈邨一單位。房委會2024年10月根據規定向申請人發出遷出通知書,而房委會基於整體考慮所有因素而下決定,包括18次突擊查訪及一次預約家訪,均未遇見申請人;單位平均水電用量遠低於一般一人家庭等。其後上訴委員會駁回申請人的上訴,指情況顯示單位「沒有生活和恆常居住的痕迹」,要求申請人交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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