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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指外判與房署直接管理公屋屋邨處理冷氣機滴水手法不一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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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今日(7日)公布一項針對房屋署處理公共屋邨冷氣機滴水問題的主動調查報告,指由外判管理與房署直接管理的公屋處理冷氣機投訴時手法不一,建議房屋署加強監管機制。

報告指,2022至2024年期間,外判邨接獲2826宗冷氣機滴水投訴,較直管邨的1049宗多。而且外判邨投訴數字在三年間上升45.5%,同期直管邨投訴則增20.1%。公署指外判與直管屋邨兩者發出提示信數量相距大,外判物業管理公司期內發出6307封提示信,而房屋署直管屋邨僅發出170張。

公署審研多個個案後發現,部分外判物業管理公司在處理冷氣機滴水問題時程序不當。有個案顯示,管理公司多次發出僅屬勸諭性質的提示信,遲遲未啟動扣分制的執管行動。另有個案的保安員僅憑天台視察結果便終結個案,未有入屋開動冷氣機測試,公署質疑做法不夠穩妥。

報告指出,冷氣機滴水屬公屋扣分制下的違規行為,扣分制本身已設有警告和扣分的執管方法,當中並無提示信的選項。房屋署在調查初期未就發出提示信訂立指引,發出提示信亦毋須向該署呈報。而房屋署已於2024年12月實施扣分制加強措施,包括制定統一式樣的勸諭信、給予一律5天寬限期,以及擴闊執管人員範疇,授權護衞監督即場發出「違例事項通知書」。

申訴專員公署向房屋署提出15項建議,包括規定管理公司就發出勸諭信後仍未能解決問題的個案必須向房屋署匯報、制訂監管措施加強對外判物業管理公司的監管、優化處理冷氣機滴水個案的工作指引,以及加強宣傳教育等。公署另建議房屋署考慮與食物環境衞生署等其他政府部門協作,進行大規模巡查行動及宣傳教育活動,並引入創新科技強化查找滴水源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