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洪雯:「貼地金融」(七):打造影響力投資樞紐 與社會共享價值

【明報文章】隨着全世界對社會平等、氣候變遷、公共衛生風險、可持續發展等議題的關注度日益提升,投資者愈來愈關注其投資領域跟其核心價值觀是否契合。「影響力投資」便應運而生。
影響力投資:推動金融業正面變革
影響力投資(impact investing)超越單純追求經濟回報,核心目標在於產生正面且可衡量的社會影響力,同時力求提供經風險調整後的財政回報,是一種兼顧經濟與社會效益的投資模式。它關注長期被傳統投資者忽視、面臨挑戰的社會領域,通過多種投資手段,引入創新及商業可行的解決方案;亦投資於有志開發社會創新方案的企業家和組織,提供財務投入、專業知識、人脈網絡、經營指導等支援,賦能其解決問題。
有別於傳統慈善和公益事業,影響力投資強調經濟可行性,期望至少回本甚至產生收益,而非單純奉獻。它也不同於廣泛流行的ESG(環境、社會和管治)投資。前者聚焦投資帶來的具體社會或環境影響力(如改善婦女福祉、減少碳排放);後者則關注企業本身的ESG指標,用於衡量可持續表現以降低風險、提升財務表現。
總體而言,愈來愈多投資者將影響力投資納入整體框架,使其成為推動金融業正面變革的重要力量。
家辦:影響力投資的重要推力
香港是亞洲家族財富管理樞紐,截至2023年底,資產管理業務總值逾4萬億美元,有近3000間家族辦公室(家辦)。
我認為,影響力投資關注核心價值觀的特點,與家辦的目標其實有很高契合度。家辦專門管理家族財富,具有多代共存、重視家族財富及價值傳承的特質。對家辦來說,影響力投資可成為結合家族價值觀的一種投資策略,在實現家族財富承傳的同時,亦能藉投資協助解決某些社會問題,確保財富能為社會創造正面而持久影響力,從而為家族創造可持續的社會地位,使家族核心價值和理念在代際間承傳。
更重要的是,影響力投資多屬長期投資。家辦資本來源穩定,目標為長期增值與代際傳承,具備實力與耐心做長期配置。相較需應對短期投資回報及贖回壓力的創投基金、受嚴格監管的養老基金或保險機構的資金等,家辦投資選項更靈活,可進入回報周期長的領域,以長遠視角投向符合家族價值觀的方向,並運用專業知識和網絡,支援「影響力驅動型」企業及創新的社會問題解決方案。
在亞洲,富裕家族新生代逐漸接棒。相較第一代專注創造財富,他們更關注財富如何貢獻世界,對影響力投資的接受度提升。瑞銀《2024年全球家族辦公室報告》指出,44%家辦在其流動性投資組合中,已考慮或擬考慮可持續性或影響力因素;45%已直接投資綠色科技或其他可持續相關企業。香港作為全球家辦重鎮,更具推動影響力投資的基礎。
引導家辦進入影響力投資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跨境財富管理中心,香港為家辦提供眾多優勢。2023年政府發表《有關香港發展家族辦公室業務的政策宣言》,推出8項措施促進全球家辦業務在港發展。
除了該8項措施,我認為影響力投資作為一個新興投資領域,與家辦需求高度匹配。政府未來可將影響力投資納入發展家辦的政策框架和生態系統,鼓勵富裕家庭結合價值觀與財富傳承、社會影響力與財務回報。此舉不僅擴展香港財管業務內涵,更有助香港成為亞洲領先的影響力投資樞紐,並運用影響力投資力量,協助本地及鄰近區域解決社會和環境問題,達成社會目標,共享價值。
近年亞洲富裕階層及金融界對影響力投資興趣增長,但香港起步較晚,有待提升。目前香港在影響力投資方面(尤其綠色環保)具備一定基礎,企業亦日益關注ESG。惟影響力投資涉獵範圍仍見局限,未能擴展至本地社會多元需求領域,如文創藝體、女性發展、可負擔房屋等。這些都是潛在領域。
政策支援方面,香港已出台一些推廣綠色金融的舉措,但缺乏專門針對影響力投資的配套,未能釋放發展潛力。有別於傳統投資主要衡量財務回報,影響力投資需同時衡量項目影響力。香港尚未制定影響力評估標準和指引,投資者評估社會影響力及盡職調查時面對困難,市場難以大規模發展。其實,這方面海外已有相對成熟體系可供參考。
此外,市場認知仍不足。傳統金融圈許多投資者對其理念理解有限,仍視之為小眾項目或慈善活動,而非具競爭力的可行策略。本地兼具經濟可行性及正面社會影響力的創新解決方案和投資項目有限,也令關注風險與回報的投資者卻步。
推動香港成為亞洲影響力投資樞紐
我認為在金融領域推廣能夠帶來正面影響力的投資文化,關注財務回報之餘造福社會,這既符合公共利益,亦有助香港金融業發展,推動香港成為亞洲的影響力投資樞紐。
香港為此需多管齊下,打造推動影響力投資的生態體系。第一步,需提出未來香港在影響力投資領域的願景和定位,促進社會認同並鼓勵投資者參與。我們亦需制定影響力評估框架和報告準則,開發衡量社會及環境影響力的工具,提供本地化的影響力評估標準,以推動投資者盡早將影響力分析框架納入其投資及決策流程。
政府亦應通過提供激勵措施和財務支持,鼓勵業界及投資者共同參與。例如向從事影響力投資的個人及機構,提供稅收減免或激勵措施,吸引包括家辦在內的資本在港成立及註冊影響力投資基金,引導資本參與影響力投資項目;考慮設立專門的影響力投資基金,直接跟私人投資者共同參與影響力投資項目,降低市場風險並鼓勵參與;向個別社會特別需要的領域(如可負擔房屋、婦女、長者就業等)提供補助金及津貼,鼓勵資本進入這些領域。
在提升認知方面,需加強對社會及業界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幫助投資者、金融機構、企業、市民更好理解影響力投資,並通過大學及專業培訓課程,增加行業人才供應。
推動持份者協作及合作,也同樣重要。例如未來可建立一個投資平台,與非營利組織及社會企業合作,識別需要資金支持且能夠產生高社會影響力的項目,協助這些項目迅速連接投資者、社會企業等,促進資金流向未有充分服務的領域。
此外,除了加強本地協作,香港亦要充分發揮影響力投資樞紐角色,持續加強與國際其他經濟體及從事影響力投資的機構(如GSG Impact)合作,分享實踐經驗,並吸引外國影響力投資資本。
總體來看,香港作為亞洲區財富管理中心和家辦樞紐,有潛力依託家辦資源,推動香港成為亞洲影響力投資樞紐,令影響力投資成為推動香港及亞洲金融業正面變革的重要力量。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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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