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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交代中標原因嚴查背景 關注價格評分佔比未明 質疑不向製造商訂貨

【明報專訊】「鑫鼎鑫商貿」負責人涉虛報飲用水來源被捕,惹外界關注政府招標及審批程序有否漏洞。不同黨派立法會議員皆促請政府交代鑫鼎鑫中標過程,建議日後審批時更嚴格做背景審查,其中工聯會鄧家彪關注價格因素在評分的佔比未明,選委界江玉歡則質疑當局向貿易商訂貨,而不直接由製造商供貨的原因。
部分招標事前有溝通 不出名公司難中
翻查物流署公開資料,提及採購原則包括廣義的「招標條款」、「技術規格」等。有曾參與政府招標程序者向本報透露,部門在招標前會先了解市場意向,若有屬意的投標者,更會在出標前與對方「溝通」,了解對方的「心水」入標價、相關規格或要求。該人稱投標者若與部門保持合作關係且紀錄良好,又或為部門所熟悉,就更具優勢,一般「名不經傳」的公司難以「一擊即中」。不過,該人補充並非所有招標都有事前「溝通」,部分投標是「自由競爭」。
議員質疑公司長年無交易 為何批合約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2007年成立的鑫鼎鑫於2021至去年無提交周年報表,至去年6月通過特別決議,向公司註冊處登記後,不再是「不活動公司」,今年再次提交周年報表。會計界議員黃俊碩稱,一般企業會審查客戶財務報表、股本、關聯客戶等,甚至上門拜訪,他質疑鑫鼎鑫長年無交易,「若政府有要求提交財務報表,報表上應無流水帳,為何批出?若報表有(經營)數字,為何有?」他建議政府應就3000萬元以上的大額招標,邀請獨立會計團隊審查。
身兼積金局投標委員會主席的鄧家彪說,飲用水涉及食安,應詳細了解承辦商誠信、物流能力、貨品產地等,尤其涉及新承辦商。他說政府一般會按合約類型調整價格及技術因素的分數比例,但飲用水合約評分標準未明,促政府公開。江玉歡稱政府不直接向製造商買貨,此舉既可能多付佣金,亦難控制質素。她又質疑鑫鼎鑫供應化學品與飲用水屬「兩碼子的事」,促政府公開中標原因。
促設機制查持有人 接觸廠商做雙重認證
據了解,被捕人涉及一宗未完結的刑事詐騙案。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邵家輝相信,物流署審批標書時會考慮公司背景,但未必考慮公司持有人紀錄,舉例若有人持續被追債,反映誠信問題,認為日後審批標書應增設機制調查公司持有人,並建議政府招標時主動接觸廠商做雙重認證。他認為政府開源節流無可厚非,但應先看產品質量,不應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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