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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免針紙案 官准呈9年前網台片證疫苗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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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醫蔡淑梅涉以「疫苗恐懼症」為由濫發「免針紙」,被控17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另與丈夫面臨洗黑錢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暫委法官勞潔儀接納控方申請,呈上蔡2016年的網台節目片段,指片段支持蔡對預防性疫苗及強制接種疫苗的看法。在控方案情結束後,辯方表明申請毋須答辯其中兩條控罪,案件今續。

法庭上周五處理證據呈堂爭議,包括控方要求呈上被告蔡淑梅的網台節目片段。高級檢控官吳加悅昨稱,控方決定將當中的政治口號靜音,並遮蓋畫面有關字眼,依賴被告的言論為證據。

辯:沒提冠狀病毒 與案無關

庭上播放片段,顯示被告討論對疫苗預防傳染病的效果存疑,政府強制人民注射預防針反映「醫療獨裁同霸權好嚴重」。辯方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指出,片段沒提及冠狀病毒、其疫苗等,內容與案件無關,反對將其呈堂;而且片段應是在播出日2016年4月13日的「相當時間之前」錄製。控方回應,片段內容顯示在2016年2至4月錄製。勞官最終接納將片段呈堂,稱能支持被告對預防性疫苗及強制接種疫苗的看法,而「免針紙」正是強制接種疫苗政策所產生。

此外,控方要求呈上截至2022年9月3日,全港3923名醫生透過「醫健通(資助)系統」發出免針紙的表格。勞官表示,雖然表格無提及其他醫生的開診細節,但對本案控罪有舉證價值,法庭會考慮證據比重,遂批准呈堂為證物。辯方申請毋須答辯其中兩條控罪,指證人供辭未能交代見醫生的過程。控方回應稱,可透過其他證人供辭及環境證據作表面證供,法庭今早處理。

【案件編號:DCCC 2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