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噴殺蟲水案 何伯改控襲擊

【明報專訊】與子女爭產而為人認識的77歲「何伯」,涉5月於港鐵兆康站用殺蟲水噴向與他爭執的女子。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再訊,何原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被改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以及向控方索取法律文件。被告續准保釋,另獲准短暫離港。
被告何煊(77歲,退休人士)被改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何手部傷勢未痊癒,手指包着紗布。控罪指稱,2025年5月25日何在港鐵兆康站大堂D出口襲擊女子X,因而對她造成身體傷害。何在庭上聽取新控罪內容後表示明白控罪。
控方稱,本案受媒體關注,故向法庭申請匿名令,分別以代號X及Y識別本案兩名證人,鄧官批准。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被告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以及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辯方另申請更改被告保釋條件,鄧官聽罷雙方陳辭後,批准被告短暫離港。
散庭後大批市民在法院門外等候何伯(圖),有市民拍攝照片及影片。何伯步出法院時市民即湧上前包圍,並說關心他的生活狀况。
【案件編號:TMCC 13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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