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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酒督察於明起執行職務時可用隨身攝錄機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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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今(19日)宣布控煙酒辦明日(20日)起為前線人員配置隨身攝錄機,以在執行職務時記錄現場情況。衛生署表示隨身攝錄機在攝錄時會有紅燈閃爍,令有關人士能知道正被攝錄,控煙酒督察亦會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在開始錄影前預先告知相關人士,以保障市民和執法人員的安全及協助蒐集證據。

衛生署指控煙酒辦前線人員執行職務時,將會按實際情況和需要使用隨身攝錄機,隨身攝錄機會由身穿制服的控煙酒督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會在公開及具透明度的情況下使用。

衛生署稱控煙酒辦已參考相關執法部門使用隨身攝錄機的經驗,並制定清晰的執法指引及為前線人員提供培訓,並表示控煙酒辦在處理攝錄資料時,會確保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若錄影片段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會於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