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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大廈消防設備年檢於火警當日到期 消防處:正了解業主立案法團是否已按規定安排註冊承辦商進行年檢 (21:15)

北角美都大廈日前發生奪命火警,14樓「一劏八」單位起火,六旬漢送院不治,根據大廈《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年檢事項完成日期為去年8月24日,下次到期日為今年8月23日,即事發當日。消防處今日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正就有關情况進行調查,包括向該廈業主立案法團了解是否已按規定安排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為裝置進行周年檢查。
消防處表示,今年1月1日至8月23日期間,曾派員到美都大廈進行兩次巡查;亦在8月23及25日先後兩次到該大廈檢查大廈內的消防裝置及設備,發現有關的消防裝置及設備的周年檢查到期日為今年8月23日。
消防處指,美都大廈是一幢於1958年入伙的綜合用途樓宇,受《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管,根據法例,綜合樓宇住用用途及非住用用途的業主須分別裝設/改善消防裝置及設備,其中住用用途部分需提供或改善消防栓/喉轆系統、手控火警警報系統及公用部分內的應急照明系統。
本報昨亦報道,屋宇署早於2018年向美都大廈發出兩份強制驗樓通知,惟網站顯示大廈樓宇公用部分的通知書「未獲遵從」,即逾7年未遵從。
消防處表示,處方於2013年12月9日向業主立案法團及非住用用途部分的業主和佔用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該大廈已於2020年6月12日遵從就住用用途部分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而非住用用途部分的「消防安全指示」則尚未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