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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督察認偷食物樣本為己用 求情指難再做公僕冀輕判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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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衛生督察涉串謀盜竊逾80件用作輻射水平檢測的食物樣本作自用,包括罐頭鮑魚、芝士、日本越光米。其中一人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並轉任污點證人,案件原定今(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好大機會冇得再做公務員」。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9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劉承軒(35歲)為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早前承認一項交替控罪,即盜竊罪。同案被告陳映姍(34歲)、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李俊禧(37歲)則經審訊後,昨(25日)被裁定一項串謀盜竊罪脫。案發於2022年至2023年。

辯方求情指,劉「好大機會冇得再做公務員」,他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亦顯示他有悔意,希望法庭能給他最後一次機會。辯方稱,案件涉及拖延,而劉被捕後有透過進修以及做義工來增值自己,加上他的兒子有心臟問題需定期覆診,令他與妻子感到有壓力,希望法庭考慮到這些因素,先為劉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

劉與控方達成認罪協議後,轉做污點證人。劉曾在庭上供稱,被告陳映姍曾在同事間的WhatsApp群組分享羊肉沙律配芝士的圖片,而劉覺得它們是剩餘食物樣本。王官昨就同案4名被告的案件裁決時指,劉也曾分享食物照片,也同意群組內的食物圖片不一定來自食物樣本。

劉又投訴在接受廉署調查時,不獲准如廁及吃飯,後來撤回投訴。王官指,未能排除劉為挑戰口供內容及減刑,而對廉署及其他被告作不實指控。王官稱,除不受辯方爭議的證供外,法庭不接納劉的其他證供,最終裁定4名被告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