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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寶:明年1.25擬規定駕駛座最多兩部通訊裝置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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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長陳美寶今(30日)於其網誌表示,為加強規管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訊裝置,進一步促進駕駛安全,政府將於下月提交附屬法例修訂,要求任何司機駕駛時,駕駛座前將不可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相關法例於明年1月25日起生效。陳美寶稱,相關要求已平衡道路安全、業界營運需要以及科技發展等多方因素。

翻查資料,政府在3年前,即2022年7月時曾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出修例建議,規定司機駕駛時,駕駛座最多只可以放置兩部流動通訊設備,設備顯示屏對角長度不可大於18厘米,即大約7吋,設備不可影響或阻礙行車視線。當時局方建議違反規定罰則可與駕駛時手持流動通訊設備看齊,警方可發出45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案情嚴重可交由法庭處理,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據了解,當局9月提出的修例方案將調整部分內容,但維持只可放置兩部流動通訊設備。

後日(9月1日)為開學日,陳美寶又說,運輸署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將於在當日上午以最高級別的聯合督導模式運作,聯同警方及主要公共運輸營辦商,共同實時監察開學日的交通及公共運輸服務情況,確保學生可在安全、順暢的情況上學。

陳美寶提醒,駕車接載學生的家長,政府將於11月1日起,要求八歲以下而身高少於1.35米的兒童乘客乘搭私家車時,必須使用兒童束縛設備,如兒童安全座椅。此外,政府將於下月提交附屬法例修訂,要求下年1月25日起新登記的學生服務車輛、公共及私家巴士等,必須配備安全帶。

的士服務方面,陳美寶說,早前提交的規例修訂要求所有的士安裝「三寶」,即車廂攝錄機、行車記錄儀、全球導航衛星系統,以及需提供電子支付。她指出,電子支付規定將於下年4月1日起生效,的士亦會在明年開始陸續安裝「三寶」。

陳美寶又指,對於的士車隊服務仍有改善空間,運輸署將持續監察並促進行業提升;同時局方正爭取今年提交網約車規管條例草案,確保市民有的安全、舒適的點對點服務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