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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新規明年1月生效 中學校長預早檢視高危學生情况 與教師模擬情境預演實際操作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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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明年1月20日生效,規定社福、教育和醫衛界共25類指明專業人員必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香港救助兒童會總幹事曾迦慧聯同天主教慈幼會伍少梅中學校長李建文舉辦傳媒茶叙,李建文在席上表示,當局推出《強制舉報者指南》有助分辨個案是否要強制舉報,惟認為新措施推出會有不確定性,相信往後隨實際操作增加,會慢慢消除教師憂慮。他又指,該校早前已預先檢視高危學生情况,冀及早支援學生及家長,做好預防;同時也已在校內透過模擬情境,與教師預演如何應對在校內發現嚴重虐待個案,掌握實際操作。

天主教慈幼會伍少梅中學校長李建文亦是相關條例教育界專業顧問團一員,他說對條例相對了解,已親自向學校教職員講解條例,目前也正安排他們參與教育局的網上課程;同時學校已檢視已知高危學生情况,冀及早為學生及家長提供支援;稍後也將於家長晚會講解條例,並發出通告,助家長及早了解條例內容,包括虐兒的範疇及嚴重性等。

李建文指,當局推出的指南有決策流程圖及輔助分析框架,相信有助教育界掌握條例及相關舉報機制。他說較早時間也曾於校內透過模擬情境,與教職員預演如何應對在校內發現嚴重虐待個案,相信有助教職員掌握運作。

未達舉報門檻個案仍會跟進

對於教職員對強制舉報機制是否仍有憂慮,他認為任何新推出的措施均有不確定性,相信隨著實際操作增加,會慢慢消除教師憂慮,他亦重申條例有列明專業人士免責辯護,並強調學校發現個案,即使未至於到強制舉報,仍會跟進及關心個案,「不舉報不代表我們沒有處理。」

李建文認為,目前除教師要盡快掌握條例,包括積極參與教育局及社署的課程,學校也應檢視原有校本政策,將政策與條例銜接。以其學校為例,以往機制下,教師發現個案會上報校長或危機處理小組,由他們決定處理方法;但新例生效後,發現個案者如發現個案屬須強制舉報一類,要直接向社署或警務處舉報。

他也提到,當新例實施,學校的教師及社工遇到懷疑個案,在考慮舉報時,也關注怎樣做後續跟進,特別是與學生的關係。他舉例說,以往曾有學生疑受虐,學校報警後,其母被捕,學生不止感覺失去與母親的關係,也質疑學校做法,與社工關係破裂,「沒有單一公式講明怎樣可避免,他們面對這些情况可能會很困難。」期望社會各界多體諒及支持專業人士。

李建文指,虐兒個案的懷疑施虐者很多時是兒童身邊熟悉的人、甚或是其照顧者,在處理時會有要即時將兒童與懷疑施虐者分離的需要,促當局檢視及預備足夠兒童緊急宿位。他也提醒同業,當受虐兒童重返校園,首要是關顧其情緒與精神健康,學校可考慮彈性處理其出勤及學習進度。

香港救助兒童會倡政府設跨專業工作小組處理複雜虐兒個案

香港救助兒童會總幹事曾迦慧預計,條例生效後,舉報個案將顯著上升,呼籲政府政府審視各界專業人士及機構是否有足夠資源建立內部流程,並建議政府設立跨專業工作小組,共同處理一些複雜的虐兒個案。

她又指,因條例涉及25個專業,各專業接觸兒童的方式及關注點不一,建議政府為不同專業提供針對性培訓,甚或考慮將條例培訓與專業認證掛鈎,放入修讀相關專業的課程。

曾迦慧又指,新例生效初期或會有未盡完善的地方,建議政府收集數據,定期檢討,以完善條例及其實施情况。她也強調保護兒童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呼籲政府持續推動公眾教育,建立預防文化。

提到以往曾討論的「沒有保護罪」立法,即向沒有保護兒童免受傷害的旁觀者施加刑事責任,曾迦慧同意每個人均有責任保護兒童,惟難以一步完成所有工作,邢往後再逐步探討,「沒有保護罪」或要待條例生效數年後視乎情况再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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