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再拘兩白牌車司機 警:8個月88執法

【明報專訊】警方昨在港島行動打擊「白牌車」,拘捕兩名本地男司機,扣查兩輛私家車。對於未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作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及輕型貨車,警方稱今年截至上月底已先後88次執法,其中8宗懷疑與非法勞工有關。
港島總區交通部警員昨早喬裝乘客透過網約車平台,在筲箕灣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抵達目的地時表露身分,拘捕兩名分別49及61歲本地男司機,他們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私家車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兩男獲准保釋候查,本月下旬須向警方報到。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汽車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載客取酬,違者首次定罪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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