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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雯:「貼地金融」(十):構建「文創藝體」投融資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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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推動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是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的重要目標。為達成目標,政府近年持續投入資源支持文化、創意、藝術、體育(文創藝體)發展。去年底公布的《文藝創意產業發展藍圖》,為文藝創意產業訂下發展目標和方向,提出到2034年,文化藝術和創意產業的增加值達至2000億元(2023年為1356億元),就業人數增至26.4萬(2023年為22.6萬)。此外,本地文創藝體的基建近年持續改善,如戲曲中心、故宮館、啟德體育園相繼建成啟用,為香港全力發展文創藝體產業奠下基礎。

事實上早於2009年,因應全球金融海嘯帶來衝擊,政府就提出發展包括文化及創意產業在內的6項具競爭優勢的產業。當年文化及創意產業佔本地生產總值約4%;經10多年發展,到2023年只微升至4.7%,成效不算明顯。

引導金融資本與文創藝體資源結合

本地文化及創意產業未能充分發揮潛在優勢,原因之一在於缺乏資源。香港雖是國際金融中心,卻未有政策充分引導市場資本參與文創藝體產業發展。很多文創藝體專業團體和個人,長期依賴政府資金支持、依賴康文署舉辦的活動來生存。而政府資源從公平角度出發,通常平均分配,且多數是一次過撥款,難以形成支持重點。

故此,引入市場資本參與文創藝體發展非常重要。其實歷史上,推動中西文化交流的絲綢之路是商人開拓出來,而非政府。引導商業資本進入,幫助文創藝體產業在市場壯大,是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關鍵。尤其香港應鼓勵、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與文創藝體資源結合,形成文創藝體的投融資體系,使金融為文創藝體的發展服務。

這方面,我認為可借鑑培育創科產業的金融體系,利用天使基金、種子基金、創投基金及股權投資等模式,推動文創藝體產業化——當然,這離不開政策層面及政府資源的支持和配套。尤其是藝術科技、創意科技、沉浸式科技等領域,融合文化藝術和科技,完全可使用培育科企的手段來推動其發展。

境外經驗參考

在推動文化藝術、創意及體育產業發展的過程中,英國、韓國與台灣均透過金融創新和政策引導,成功吸引市場資本投入,值得香港借鑑。

英國政府採取公私協作模式,透過政策工具與金融創新,有效引導市場資金投入,最具代表性的措施是創意產業稅收減免。該政策針對影視、動畫、遊戲產業提供高達25%的製作成本抵免,大減企業營運成本。例如一部預算1000萬英鎊的電影,製作方可獲250萬英鎊稅務減免,此舉不僅吸引本土製作公司擴大投資,更促使Netflix、Disney等國際串流平台將英國列為重點製作基地。2022年英國創意產業產值逾1200億英鎊,其中影視產業的海外投資佔60%,足見稅務優惠對國際資金的磁吸效應。

除了稅務誘因,英國政府成立「創意產業委員會」作為政策協調平台,整合文化、商業與科技部門資源。該委員會主導設立「創意產業金融計劃」,由政府與私人資本共同出資成立引導基金,專注於早期階段的文創項目。基金運作採用「風險分擔」機制,顯著降低文創項目投資風險和市場資本進入門檻。根據當局統計,2018至2022年間此機制成功撬動12億英鎊私人投資。

韓國則以「政府主導投資+市場化運作」聞名,其文化產業振興院(KOCCA)透過1:1配對投資及風險分擔機制,帶動民間資本投入K-pop、影視及電競產業。韓國亦提供低息貸款與信用擔保,例如中小企業銀行(IBK)的專項文創貸款利率低於市場普遍利率;信用保證基金(KODIT)則提供高比例融資擔保,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資金短缺問題。此外,該國創新採用「收益分成投資」模式,如HYBE(男團BTS所屬公司)透過未來收益權融資籌集資金,並與Netflix等國際平台簽訂預購合約,降低製作風險。2023年,韓國內容產業出口額突破130億美元,證明其金融支持體系的成功。

相比之下,台灣地區的策略聚焦「文化內容投資」與「消費端刺激」。台灣文策院整合國發基金與民間創投,提供企業投資抵減(20%所得稅抵免)及IP(知識產權)開發補助,降低市場不確定性。台灣亦發放「藝FUN券」直接刺激文化消費,2021年帶動逾40億新台幣產值,並結合地方創新(如台東熱氣球節)吸引旅遊與文創投資。此外,台灣推動金融創新,允許文創項目透過群眾募資或版權證券化籌資;金管會更鬆綁監管框架,促進資金流動。

香港應積極發展文創藝體金融

參考英國、韓國及台灣的政策經驗,香港可考慮制定一套系統化政策,以引導市場資本投入文創藝體產業。

第一,可考慮針對影視、動畫等重點領域提供製作成本稅務抵免,降低企業營運負擔,吸引國際串流平台與本土企業合作。第二,成立類似英國「創意產業委員會」或韓國KOCCA的跨部門協調平台,整合文化、商業與科技資源。第三,建議政府設立專項「文創藝體產業引導基金」,通過配對投資、風險分擔、收益分成等機制,有效激活市場,吸引商業資本進入產業;政府更應扮演「市場催化劑」角色,研究並公開產業趨勢,協助投資者評估風險與回報,最終形成「政策引導-金融創新-市場運作」良性循環,將香港金融優勢轉化為文創藝體產業競爭力,還可結合中小企業低息貸款及高比例信用擔保,解決中小型文創團體缺乏抵押品的困境。

第四,我在本系列文章第四篇探討了發展知識產權融資(刊2025年7月24日),這對文創藝體產業發展亦極為重要,可鼓勵企業以未來IP收益權融資,或與國際平台簽訂預購合約,提前鎖定資金。第五,亦可考慮透過發放定向文創藝體消費券,直接刺激需求,並結合本地特色帶動旅遊與投資。第六,2022年香港政府成立港投公司,運用政府直接投資,推動具策略性的產業在港發展;我建議港投公司仿效新加坡淡馬錫,未來考慮將文創藝體產業納入投資範疇。第七,不少在港的家族基金愈來愈關注「影響力投資」,而文創藝體是影響力投資重要範疇之一;引導家族基金投入文創藝體領域,也是香港未來應積極考慮的方向。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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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