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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二案 拘捕警曾裁非誠實 辯方申作盤問遭拒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多名被告以警員濫用武力為抗辯方向,辯方盤問出現小插曲。其中一名拘捕警員沈鴻源曾在反修例事件襲警案作供,被裁定非誠實可靠證人。辯方申請引用該判決展開盤問,稱兩案性質相似,質疑沈鴻源暴力對待被捕者。高院法官陳仲衡稱,裁判官在該案無裁定沈鴻源說謊,下令辯方不得引用判決盤問。
拘捕第三被告吳子樂的警員沈鴻源為本案控方證人之一。今年2月,法庭在陪審團避席下處理辯方盤問方向的爭議,涉及裁判官在一宗反修例襲警案拒納沈的證供。
涉反修例案 辯方指警講大話
辯方大狀梁耀煒申請引用襲警案判決,在本審訊盤問沈鴻源。辯方稱該案被告傷勢嚴重,時任裁判官鍾明新裁定沈一定察覺到傷勢,惟沈作供時沒提及被告頭撞硬物,加上沈的供辭與照片、醫療報告等有矛盾,沈肯定「講大話」。辯方表示,裁判官不接納沈的證供,基於兩宗案件涉及警員用暴力的指控,「係同一個控方證人,同一個拘捕警員」,要求引用該案件盤問。
控方資深大狀林芷瑩反駁,裁判官無裁定沈說謊或毆打被捕人,只是對沈的口供有疑慮,辯方不應用來盤問。陳考慮後表示,沈在該案供述被捕人流鼻血,但無提及他頭撞硬物,未能解釋傷勢來源,所以裁判官拒納沈的版本。陳官同意控方所指,裁判官無裁定沈說謊,亦無裁定沈行為不當,僅因其說法和證據有矛盾而不能完全接納沈是誠實可靠證人。
官稱無裁說謊 只說法矛盾
陳官下令辯方不得在盤問階段向沈指出襲警案的情節,若沈作供否認對被捕者使用暴力,「已經係一個終局」,辯方不可引用舊案盤問。及後於陪審團在場下,辯方質疑沈將吳子樂頭部塞入馬桶並冲水,沈否認。
翻查資料,上述襲警案與2019年8月3日黃大仙示威有關。男生譚皓宇被指被捕後在警車用頭撞沈鴻源,裁定襲警罪不成立。裁判官表示,沈未能解釋男生上車前無恙,上車後卻出現鼻部骨裂及頭部瘀傷等傷勢的原因,認為沈非誠實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