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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男地勤認偷拍空姐稱因「性衝動」 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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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5歲機場男地勤涉於今年4月在香港國際機場的扶手電梯偷拍空姐裙底,遭途人目睹並告知該空姐。該男地勤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今(4日)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羅逸康(25歲),報稱是機場地勤人員。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4月17日,為了其性目的及不理會其行為是否獲女子X同意,在香港國際機場中場L5上L6近6MC100號舖的扶手電梯以iPhone手提電話,偷拍X。

案情指,案發日早上11時半,被告與女事主X正在乘搭上行的扶手電梯,其間被告站在X的身後,偷拍X裙底近30秒,但遭站在被告身後的男途人目睹。該途人在被告離開後告知X有人偷拍她,事件最終報警。

被告於同日被捕,並在警誡下稱:「我都係見個空姐靚,所以一時性衝動,拎左自己部電話影佢裙底,用嚟解決性需要」,又稱知道自己犯法,「但我係第一次」;另外,被告稱在事件後已刪除相關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