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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氣球節續無熱氣球載人 消委會暫接9宗投訴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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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首個熱氣球節「友邦香港國際熱氣球節」昨起一連4天在中環海濱活動空間舉行,賣點之一是「熱氣球繫留定點飛體驗」,惟大會昨午(4日)5時公布未獲政府批准載客,熱氣球只能現場展示。活動原定今日早上及黃昏續有「熱氣球繫留定點飛體驗」,但早上有到場市民稱現場仍無熱氣球體驗。消委會截至今日中午12時,接獲9宗有關香港國際熱氣球節的投訴個案,涉及金額約1.7萬元,當中所涉最高金額的單一個案為涉款4956元。海關亦指已接獲相關舉報,現正跟進,如發現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况,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消委會稱非常關注事件,明白部分入場人士因未能參與「熱氣球繫留定點飛體驗」而感到失望。消委會已與主辦單位取得聯絡,並會積極跟進事件。

工程師學會航空分部副主席、民航處航空交通管理系統專家小組成員詹永年指,熱氣球節地點位於中環,屬受管制空域,因此民航處有責任審查。

詹永年今(5日)接受商台節目《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表示,香港法例有對繫留熱氣球作規管,主要對氣球操作時間,及其與其他空域使用者的安全性,亦指熱氣球節地點位於中環,屬受管制空域,因此民航處的有責任審查。詹續指要視乎熱氣球高度有否超過60米,及10米以內有沒有船舶、車輛或建築物,如有則需交由民航處審批,表示熱氣球操作員須於審批時提交基本資料,若熱氣球須取酬載客,要求會更多。

詹指出,根據法規要求,熱氣球與飛機一樣屬飛行器(aircraft),向政府申請時須提交文件如型號證明書、飛行手冊、操作手冊、應變手冊、維修手冊及飛行員牌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