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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測應徵19職 輸勞前招聘疑搬龍門 空缺薪金工時異於廣告 勞處:會了解面試詳情

【明報專訊】僱主若以「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申請輸入外勞,須先本地招聘4星期。曾揭僱主無理拒聘本地人的藝術家程展緯今年6月起聯同「外勞政策研究小組」實測應徵17份工發現,有僱主於面試時提出的薪酬和工作地點與刊於勞工處招聘廣告的版本不同,亦有僱主在無交代原因下拒聘。本報記者兩次實測應徵亦發現,有洗碗工的招聘廣告稱毋須經驗,見工時僱主則稱需經驗,另有倉務員職位因記者缺乏「零售百貨」經驗拒聘(見另稿)。程展緯認為,勞工處應主動調查相關職位是否確有輸勞需要、相關空缺是否真實。
明報記者 廖俊升
勞工處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僱主完成本地招聘後,須匯報結果並遞交招聘廣告以供核對,處方會聯繫不獲聘求職者了解面試詳情,並確定不聘用原因是否與事實相符及合理,以評估僱主是否有誠意聘用本地工人。
餅店店員物管職位 工資較廣告低
外勞政策研究小組成員Betty今年6月應徵正申請輸勞的餅店售貨員職位,該職位在勞工處的招聘廣告列明有大量空缺,工作地點為港九新界,每日工作9小時、月薪14,690元。她見工時向僱主查詢粉嶺、沙田、大埔及北區工作地點有否空缺,對方稱全已滿額,並稱工資為底薪11,700元另加佣金,工時10小時或以上。
Betty另應徵4間物業管理公司職位,有僱主面試時向她提出的工資低於招聘廣告所列,其中一間公司在勞工處廣告列出月薪17,967元,見工時僱主稱在粉嶺區工作的月薪為16,200元加800元勤工獎,在啟德工作月薪1.8萬元,並稱廣告資料為各區薪金之平均數。
有稱沒刊廣告 「問是否去錯地方」
小組另一成員Norman應徵3份工,一份獲聘。在其中一份甜品店廚房雜工應徵,面試時負責人稱該店沒聘請相關職位,亦未於勞工處登廣告,強調不請人,「問我是否去錯地方」;該店負責人後來向他表示可於另一區的分店上班,會將其資料交同事處理,惟未有下文。Norman另應徵一份遊樂場接待員工作,面試時僱主不知應徵者姓名及電話號碼,僱主當時所說工時亦較招聘廣告所列的長,他稱見工至今逾月,僱主仍未通知他是否獲聘。
至少收6店垃圾 通宵工月薪1萬
程展緯先後應徵9份工,當中6份見工失敗,包括早前被揭無理拒聘本地工人、遭勞工處制裁的淨康集團;其餘3份正候回音,當中一份的僱主表示部分地區已無空缺,另一份為每日工作8小時、月薪10,890元的中菜館垃圾收集工,程稱見工時僱主表示需通宵上班,每日最少要到6間分店收集垃圾,他認為工作內容和待遇不合理,已向勞工處投訴。
程展緯指出,有數份工作的招聘廣告列出多個工作地區,且為大量空缺,但見工則被告知多區崗位已滿額。他認為勞工處應主動調查相關輸勞職位,檢視崗位是否確實滿額或存在真實人手需求,以及有否輸勞需要。
補充勞工優化計劃2023年9月推出,原禁輸入外勞的26個職位類別及非技術/低技術職位獲放寬可輸勞。僱主如欲按計劃申請輸勞,須就每宗申請本地招聘4星期,優先聘請本地人,勞工處會評估僱主是否有誠意聘用本地人。勞工處回覆稱,會就每個輸勞職位初步甄別,審視僱主人手、輸勞理據、職位空缺的聘用條件,確保僱主擬議薪金達工資中位數及招聘條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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