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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達豐許銳生否認非禮 事主:佢問我有冇感覺

【明報專訊】利達豐集團創辦人許銳生涉嫌非禮女秘書助理被控兩項猥褻侵犯,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許否認兩罪。女事主X供稱,被告非禮她後「問我對佢有冇感覺」。辯方在盤問下指出,被告不滿X工作表現,X擔心被解僱因此誣告,X不同意。
事主為被告秘書助理 事發時陪同飯局
事主X供稱,2024年案發時她是被告許銳生(65歲,報稱商人)的秘書助理,當晚陪被告到尖沙嘴飯局,被告邀請眾人到雪茄吧,X坐被告私家車到場,被告的司機及保鑣也在車上。X續稱,被告在車上用雙手環抱她,她嘗試推開對他說「你醉啦」。X在庭上哭訴,「佢(被告)左手伸入我內衣入面,揸咗我個胸幾下」。X稱被告將手放入她的大腿內側,企圖向上掃。另外,被告「有問我對佢有冇感覺」,她當時回答沒有。
兩人乘坐升降機到雪茄吧,被告又從後擁抱。她衝出升降機,被告在雪茄吧門外再次從後擁抱。事主最後提早離開,告知男友「畀老闆非禮」,凌晨到警署報案。
辯方指事主擔心被炒誣告被告
辯方盤問時指出,X形容被告在車上的動作不合理,質疑佩戴安全帶如何「好似長臂猿咁」環抱事主。X稱兩人無扣安全帶。辯方問為何X不大叫求救,X稱有叫被告停手、「我有喊,掙脫佢嘅上下其手,所以冇叫」。辯方質疑,X聲稱遭被告擁抱,卻不慌不忙地步出升降機;X不同意,並指當時是「逃離」。辯方指出,X薪金比同事低,為博表現主動出席當晚飯局,但被告當時不滿其工作表現,着她「適唔適合呢份工你自己考慮下」,最終X因擔心「遲早被炒」而報警誣告。X均表示不同意,X完成作供,案件9月24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 8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