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觀點

陳少波:「同性伴侶登記草案」被否決的正面意義

發佈於

【明報文章】9月10日,立法會在歇暑後恢復會議,多項具爭議的法案立即恢復二讀程序,成為全城關注焦點。其中,今年7月政府提交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在立法會以71票反對、14票支持而遭否決,成為本屆立法會會期內第一項被否決的政府法案。這一法案遭到否決,並不會像部分學者或KOL(意見領袖)所言令香港出現什麼「憲制危機」;而是恰恰反映出香港公共治理在新時期的完善與進步,體現出行政、司法、立法機構各司其職的應有模樣。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源於兩年前終審法院對於「岑子杰案」的裁決,要求政府在今年10月27日前「建立一套替代性法律框架,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例如民事伴侶註冊或民事結合),並提供該法律承認所附隨的適當權利及義務」。

體現出政府充分尊重終院判決

終審法院這一裁決具法律效力,對特區政府有約束力,政府不能違反,必須執行。因此,政府積極推動立法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按照法律裁決,及考慮法律意見後,着手制訂替代框架,並游說立法會議員支持立法。整個過程,體現出政府對終審法院判決的充分尊重。在游說立法會議員的過程中,甚至一度出現小風波:政府官員持續游說,引起個別議員的怨言。這恰恰從另一個層面顯示政府的作為。

值得注意的是,特區政府只是根據法院之判決提出替代框架,但不代表政府承認同性婚姻。事實上,香港社會主流民意遠未就同性婚姻達成共識,存在着極大分歧;巨大的鴻溝,橫亙在反對與支持意見之間。於這次立法過程中,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邀請公眾提交意見,最終收回超過1萬份意見書。根據立法會秘書處統計,意見書當中支持與反對的比例,約為2比8,顯示香港社會主流意見並不支持立法,普遍憂慮立法可能衝擊傳統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價值觀。

徵求意見的過程中,不少教會組織表達了深切憂慮。天主教香港教區輔理主教夏志誠擔任主席的香港天主教關注性多元文化專責小組,於意見書中即呼籲政府,別忽視反對聲音,應努力凝聚社會共識,不宜急於立法。其實,終審法院兩年前的裁決,也否決了岑子杰有關同性婚姻屬憲法權利的問題,同樣也是擔心衝擊傳統婚姻制度。政府深知關係重大,在這個背景下仍然努力推進立法,確實體現出對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堅守。

立會議員尊重民意 以獨立意志投票

與主流民意相牴觸的這一立法,自然會在立法會內部引起極大爭議,支持與反對的聲音同樣響亮。大量立法會議員希望加入審議這一草案的法案委員會,以表達意見、影響法案修訂。媒體也都關注到,這一法案委員會組成時,並未納入那些強烈反對立法的立法會議員。這個政治信號,頗為耐人尋味。今年12月將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爭取連任的立法會議員面對這個具爭議的法案,不能不考慮自己選民的意見。立法會最終否決這一法案,正是立法會議員尊重民意、根據獨立意志投票的體現。

法案在多數議員反對之下被否決,其實正是香港社會民意的準確體現。立法會否決法案,是在依法行使立法機構的權力,既無損政府的行政權威,也無損法院判決的權威和香港法治原則。

三權各司其職 體現高質量制衡關係

部分學者、評論員一直抹黑「立法會是橡皮圖章」;而針對這次立法,卻忽然又聲稱:立法會否決法案將會帶來所謂「憲制危機」。這種論調自相矛盾,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當法庭就有爭議的社會事件依法獨立裁決,行政機關根據法庭裁決全力配合,着手制訂相應草案,而立法會依託民意,依法審議、修訂草案,香港特區行政、司法、立法之間各司其職,認真履職,恰恰體現出高質量的制衡關係,恰恰是香港優質民主真正應該有的樣子。在涉及社會制度重大變革的問題上,穩慎前行是對整個香港未來發展負責任的態度,這也是普通法精神的一種體現。這一點值得所有珍愛香港的朋友共勉。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草案」被否決,不僅無損香港聲譽,更不會損害香港開放、多元、包容的國際形象和營商環境;其所體現的香港公共治理範式,恰恰需要總結和弘揚。正如香港社會許多有識之士所言,儘管這一法案被否決了,但特區政府仍有充足的行政手段,能夠解決同性伴侶的相關權益問題。

作者是香港正思研究院院長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陳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