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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婦涉勒索260萬 否認曾獲事主承諾照顧多一年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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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因不滿情婦索要保時捷汽車而分手,女方涉向他勒索260萬元一案今(1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續審。男事主第二日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出,女方根本沒向事主索取260萬元,反而是事主承諾再照顧她一年,以待她「慢慢放低佢嘅感情」;事主表示不可能及不同意。辯方又播放兩人的對話錄音,指出對於買保時捷一事,女方曾說「知道你不開心我就沒有提了」;事主回應指「依稀有記得」女方有這樣說。

被告李燕林(45歲,從事美容業)由普通話傳譯員協助應訊。她否認4項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以及兩項勒索罪。男事主X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在被告與X於2022年5月19日在咖啡店見面時,被告其實沒說「已掌握X家人的資料」以及會「搞」他;X不同意。辯方再指,在該次會面中,X稱其妻子已知道他與被告的關係;X稱「唔記得有冇講過」。

辯方其後播放兩人該次在咖啡店見面時,被告錄取的對話錄音。錄音顯示,被告用普通話對X說「為什麼一次的不開心,你就做得那麼絕?你說不買新的,後來我知道你不開心,我就沒有提了」。辯方在庭上指出,錄音顯示被告已表示不再提買保時捷新車一事。X稱「依稀有記得」她有這樣說。

至於被告被指索取金錢一事,辯方指出,被告根本沒有在2022年5月向X索取60萬,6月時也沒有索取200萬。X均回答不同意。辯方稱,其實兩人於5月通電話後,X承諾再照顧她一年;X稱不完全同意。辯方續指,X又承諾照顧被告及為她交保險費,「係想佢有時間慢慢放低佢嘅感情」:X答「不可能、不同意」。辯方稱,X於同年6月曾在電話中對被告說「我黑白兩道都有人,你知不知道你在踩我的底線?」X則表示「唔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