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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察何兆東涉收賄114萬等6罪 擬認4罪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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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總督察何兆東與妻子涉嫌收受牽涉詐騙和襲擊案的商人總值逾114萬元現金和禮物,因而被廉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共6罪,案件今(11日)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透露,控辯雙方已達成認罪協商,何兆東將承認其中4項控罪,餘下兩罪將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明年5月18日答辯及求情。

被告何兆東(38歲)被控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以及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目前被停職。其妻子何姸頴(36歲)則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辯方今表示,何兆東擬承認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以及其中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餘下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和其妻所涉的控罪,將會存檔法庭。法官李慶年將案件押後至明年5月18日答辯及求情。何兆東沒有保釋申請,需繼續還押,何妻則獲准原有條件擔保。

何兆東被控於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其間,兩度從商人曲海鵬接受利益,即合共114萬元現金、童裝及手袋,向曲及另一案報案人梁國興泄露警方內部資料。何姸頴則涉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何兆東從曲接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