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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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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工註冊局去年7月改組至今,32名社工註冊被永遠或有期限註銷,至少10人涉及反修例案定罪。當中一名社工2020年於社交平台發布手持「光時」標語的相片,事後遭投訴,紀律委員會今年1月聆訊,認為其行為屬專業失當,建議書面譴責;註冊局認為書面譴責不足以反映事件因涉及國家安全的嚴重性,改為註銷註冊半年。

2020年Ig發布 2023移除

根據社工註冊局上月9日刊登報章的紀律制裁命令,劉姓社工2020年3月17日在Instagram個人帳戶發布一張手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黑底白字標語橫額的相片。局方稱政府2020年7月已出聲明,且涉事社工所屬機構有提供相關培訓,認為涉事社工明知標語有港獨及分裂國家含意,仍繼續發布該帖文,至2023年7月19日才移除。

紀律委員會今年1月13日聆訊,認為涉事社工行為是專業失當,帖文「客觀上有宣揚和鼓吹涉嫌違法行為的效果」,指其罔顧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或對之視而不見,損害社工專業聲譽,沒達到社會對社工的合理期望。該會建議書面譴責該社工、將譴責記錄於註冊紀錄冊。

註冊局:事涉國安 不評論個案

註冊局今年4月25日接納紀委會建議,「決定」涉事社工有違紀行為,惟未按建議書面譴責,稱上述懲處不足以反映事件涉及國家安全的嚴重性,決定改為註銷註冊半年。

涉事社工帖文前年已移除,被問到為何距今逾年仍接納投訴、為何不接納紀委會建議等,社工註冊局回覆本報表示不評論個別人士及個案情况,當收到涉及違紀投訴,會按《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規定程序,經3名成員初步審議,繼而轉介註冊局成立紀律委員會展開研訊,由後者向該局建議對違紀社工的紀律懲處,註冊局審議建議後作出最終裁決。

註冊局說,在社工被裁定違紀下,註冊局須按《條例》第30條向該人發出紀律制裁命令,該條文也包括可註銷該人註冊。

改組後29社工停牌 3人釘牌

根據註冊局回覆,去年7月至本月5日,32名社工註冊被永遠或有期限註銷,永遠註銷有3人,當中兩人涉及《條例》附表三(危害國安)的定罪、一人涉及附表二的定罪;27人因涉及可令社工專業聲譽受損及可判監禁的定罪,被註銷註冊不多於5年;兩人因被裁定違紀,被註銷註冊不多於5年,其中一人為前述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