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婚禮公司認無透露場地車路屬禁路 董事求情稱無預謀犯案 (18:16)

婚禮公司Heywedd涉向顧客聲稱位於元朗錦田的草地婚禮場地可供車輛直達,但無透露通往該處的車路屬不對公眾開放的渠務署維修通道,涉事婚禮公司和董事,以及3名銷售人員因而合共被控31項「就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公司和公司董事今(11日)共承認15罪,案件押後9月26日判刑,辯方求情時透露,該公司董事持醫學學位,有資格在英國行醫,因與同為本案被告的妻子拍攝的婚紗相獲親友讚好,經考慮下決定回港大展拳腳,強調並非「一早有預謀」犯案。
本案被告包括馬來西亞籍的鍾家杰(34歲)、陸嘉殷(35歲)、周詠彤(31歲)、董嘉韻(35歲)和OUT-FO LIMITED(商業名稱為Heywedd,下稱涉案公司)。
面對12項控罪的鍾家杰為涉案公司時任董事,案發時擔任銷售員的陸嘉殷、周詠彤、董嘉韻則各被控1項、4項、2項控罪。繼董嘉韻昨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陸嘉殷和周詠彤今亦在相同條件下獲撤銷所有控罪,即2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其間須保持行為良好,不得干犯《商品說明條例》。鍾家杰則承認3項控罪,獲撤銷9項控罪,他同時代表涉案公司承認12項傳票,鍾及公司的判刑押後,以待索取鍾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獲准保釋候判。
綜合鍾家杰和涉案公司的案情和控罪,案中牽涉12對新人,部分新人就婚禮支付逾10萬元,但只有一對新人獲提供部分退款的選項。鍾和涉案公司的大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持醫學學位,有資格在英國行醫,他2016年在英國跟本案次被告陸嘉殷共諧連理,兩人拍攝的婚紗相獲親友讚好,因此考慮從事有關行業,及後回港大展拳腳。
針對案情,辯方指出,被告起初承租涉案婚禮場地時,獲告知可駕車輛直達該地點,後來才知悉情况或非如此,強調被告並非「立心、有預謀」犯案,同時承認被告可「做多少少功夫」,向渠務署查詢有關道路的情况。辯方重申,希望法庭考慮判被告非即時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