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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工墮斃案 控方申刑期覆核 稱僱主有奪命前科

【明報專訊】2022年5月油麻地吳松街發生工業意外,一名男棚工搭棚時疑因安全繩斷裂,從6樓失足墮斃;僱主早前被裁定3項傳票罪成,獲准分90期繳付9萬元罰款,控方其後提出刑期覆核,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控方指出,被告僅向事主提供爬山用安全帶,安全措施「極少」,而且被告並非初犯,質疑判刑過輕。控方另申請大幅縮短分期繳款令,讓被告感受「切膚之痛」。裁判官押後至10月13日裁決,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被告。
被告許佢成案發時獨資經營華昌棚廠,是48歲死者陳兆豐的僱主,案發後已沒營運棚廠。被告早前否認「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等3項傳票控罪,審訊後裁定全部罪成,罰款9萬、分90期付款,即每月1000元。
控方就全部控罪判刑提出覆核,稱事主搭棚時僅依靠大廈窗邊和曬衣架固定位置,工作環境危險,惟被告只向事主提供爬山用安全帶作安全措施,「對工人毫無保障」,質疑判刑過輕,缺乏阻嚇。控方又提及,被告2006年已就「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有一項定罪紀錄,該傳票亦牽涉一名死者,當時法庭判被告罰款3萬,而今次事件法庭再因應該傳票罰款3萬;兩事相隔多年,加上被告並非初犯,判處同一刑罰會造成不公,應加重刑責。
9萬罰款分90期 另申縮短
控方又提出,法庭早前基於被告說法批准分90期繳交罰款,認為法庭在未充分了解被告經濟狀况下頒布該命令,重申考慮經濟狀况不代表讓被告輕鬆、舒適地面對判罰,「要畀一個切膚之痛」,冀法庭大幅縮短分期命令,向公眾彰顯案件嚴重性。
被告稱工作少 申延今期繳款
自行應訊的許佢成陳辭稱,現時擔任兼職司機,替警方把子彈殼運往堆填區棄置,惟每周只能開工約一次,每次收入僅約200元;許又指,今期罰款昨日到期,向法庭申請延遲數天。裁判官劉淑嫻把刑期覆核押後至10月13日裁決,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被告,並批准被告下周二(16日)繳付今期罰款。
【案件編號:KTS 23895/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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