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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公屋擬小規模推 難再折上折 消息:先揀數邨詢購買意向 黃碧如:收回成本是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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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李家超周三(17日)將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據悉房屋政策主打協助市民上進上流,包括以小規模形式出售入伙多年的公屋單位,先揀選數條屋邨及諮詢居民意向後始推售。政府消息稱,該項新出售公屋計劃內容與現時租者置其屋計劃有異,單位會以「房屋階梯」方式定價,難再提供昔日最多一二折的「折上折」等優惠,而過去難再推售的兩大「障礙」已解決。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表明反對賤賣公屋單位,收回建築成本價應是銷售「底線」,否則難以合理運用公帑。

明報記者 黃偉超

房屋署長曾憂礙輪候及階梯重疊

近年政府對重推租置計劃有保留,房屋署長李佩詩今年7月14日在房委會公開例會發言時提及,考慮重推租置時須小心顧及計劃導致公屋回收單位數量減少,影響公屋輪候時間,以及各類租售單位供應共存所引發的房屋階梯重疊問題。

消息:供應及管理兩大障礙解決

據了解,政府內部認為多年來兩大「障礙」已解決,現在有空間探討再售公屋。消息人士解釋,隨着公屋申請宗數減少,公屋綜合輪候時間下降至5.1年,未來傳統公屋及簡約公屋供應穩定,具備一定條件研究讓現時公屋租戶購買所住單位;另一挑戰是租置屋邨內餘下出租單位管理困難問題,過去房委會屋邨管理政策不能全面執行,但去年12月起屋邨管理扣分制適用於租置屋邨租戶,此一變革落實,一定程度上對該等租戶起阻嚇作用,減少混合業權衍生問題的影響。

目標助上流 定價低於居屋綠置

另一消息人士向本報表示,1998年起實施的租置計劃共涉39個屋邨約18.4萬伙,現尚餘近3萬伙未售出,政府會持開放及嶄新角度處理出售公屋。該消息人士稱,過去不少租置公屋以一八折至二二折出售,現在需小心處理公屋戶期望,其中當年可享的「折上折」優惠未必可再提供。該人解釋,當年推行租置計劃是配合全港七成家庭自置居所目標,但現時則要進一步完善房屋階梯,鼓勵各階層上進上流,不存在促銷考慮。

該消息人士稱,新出售公屋以「房屋階梯」方式定價,即定價水平在居屋及綠置居之下,亦會如租置考慮單位樓層、座向、景觀、環境和間隔等因素。至於轉售限制是否應看齊租置計劃,需由房委會再釐定。目前租置單位在首兩年出售只限售回房委會;第三至五年內可選擇售回房委會,若房委會拒絕購回,可補地價後公開市場出售、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滿5年後則可直接補地價後在公開市場出售,或居二市場轉售。

翻查資料,1998年租置首期公屋單位,租戶於推出首年內購買,因折上折優惠為「三折四扣(即定價市值三折,再享四折優惠)」,只需支付單位評定市值12%金額。

黃反對賤賣 百萬內難獲接受

黃碧如回應查詢時稱支持在不影響公屋輪候時間下,出售已入伙多年的公屋單位,但定價必須收回建築成本,同時不可能再以昔日租置折上折優惠價推售,「新計劃只是盡量便利有經濟能力租戶購買所住公屋,賤價而沽並非合理運用公帑方法」。她稱有政黨提出單位售價少於100萬元,恐難獲社會大眾接受。

立法會議員、房委會委員梁文廣表示,歡迎政府探討以小規模方式推新出售公屋計劃,重申若要協助公屋戶向上流,當局應提供更多資助出售單位讓他們購買,從而收回公屋重新編配,才可達至雙贏。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為,新出售公屋與居屋及綠置居在房屋階梯有不同分工,現時亦屬合適時機探討推售公屋,但需平衡定價吸引力及合理運用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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