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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考特殊公屋戶收樓政策 房署稱會加強職員敏感度 協助遺屬者促問責

【明報專訊】本報上周一報道天水圍天恩邨一對精神病患母子被指申請公屋時無如實申報資產,房屋署去年11月發出「遷出通知書」,該戶上訴不果,二人其後墮樓身亡。相隔約一周,特首李家超昨日首度開腔回應,稱對事件感到難過。根據房屋署規定,該署可收回虛報資產者單位;李昨稱正「思考」目前政策,針對特殊住戶,「政策上是否應該收回他們的單位」。
協助死者家屬跟進事件的黃先生昨對李家超的回應表示失望,斥房屋署人員輕視兩母子的精神問題,促請官員問責。
上訴納醫界代表 李稱可行
李家超昨日出席行會前表示,政府在執行政策上一定有優化空間,「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部分坊間建議可行,例如在上訴委員會(房屋)增加醫護界代表,委員在考慮特別是精神健康有問題的住戶個案時,可以充分由醫護角度給予意見。李又點名房屋署,稱該署在處理特別個案時,程序上如何做到情理兼備、更人性化,「房屋署是應該考慮的」,他亦已要求署方考慮。
李同時提及過去3年收回約9000個公屋單位,以每個單位可容3至4人家庭推算,估計已助近3萬人上樓,認為若無現屆政府打擊濫用公屋的政策,相關家庭仍要繼續輪候公屋。
房署:續辦簡報會
安排委員交流經驗
對於政策上是否一定會要求嚴重違規公屋戶遷出、何時落實上訴委員會增加醫護界代表的建議,房屋署昨日回覆本報查詢時未有正面回應。該署透露會採取兩項工作,包括上訴委員會秘書處會繼續定時安排簡報會,安排委員分享和交流處理不同個案的經驗,協助委員在聆訊時更全面和立體地審視個案的不同情况。
另外,該署稱會加強職員處理有特殊情况租戶的敏感度,更早識別及更小心注意住戶的情緒和需要,適時安排社工或其他專業界別人士介入,並會優化處理特殊個案的制度。
協助天恩邨墮樓住戶家屬的黃先生表示,李家超昨日說法與房屋局長何永賢上周二說法相近,認為李就打擊濫用公屋成效的說法是「掩人耳目、轉移視線」,李未回應為何有房屋署人員輕視母子的精神問題,屢次發信要求遷出,亦未有調查清楚死者生前是否對擁有土地一事知情,便發出「遷出通知書」。黃質疑房屋署失職,促請官員問責。
公屋聯倡指定職級把關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認同需小心處理個別個案,建議就涉及精神病患及身體殘障人士的個案,房屋署可研究由指定職級人員「把關」,由他們決定是否收回單位。
翻查資料,若任何人藉虛假陳述或資料獲編配公屋,房委會可根據《房屋條例》賦予的權力終止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相關租約。在公屋住滿10年的住戶,須每兩年申報一次家庭入息、資產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若虛假申報,同樣可被終止租約(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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